中共中央是1949年8月派邓颖超去上海接她到北平,不是去香港 。
9月政协会议上,她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不是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副主席) 。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才是“第一次人大”)
这次才是新中国正式的第一次全国人大 。
会上宋庆龄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不是国家副主席 。
宋庆龄后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是在:
1959年(二届人大)
1965年(三届人大)
1949年:政协(非人大)→上海接宋庆龄→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4年:一届人大→当选人大副委员长
1959年:二届人大→当选国家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