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之后,人走后的那笔“身后钱”,为什么算出来不一样?
2014年养老金并轨改革之后,很多人总觉得大家都吃同一本大账了,以后人走的时候,家属领的遗属待遇(准确说分两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 + 一次性抚恤金)应该也大差不差。
但去翻翻具体的执行文件,你会发现,不同养老体系下,遗属待遇的计算规则,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
普通企业职工退休离世,遗属待遇依据的是人社部发〔2021〕18号文。
这里说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下的算法,包括企业参保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而机关事业单位等群体,执行的是另一套遗属待遇计发办法,并不在同一个公式里。
18号文里有一个很核心的精算规则:你的缴费年限长,初始发放月数确实更多,最高能到24个月。
但后面还跟着一条规定退休后每领取一年的基本养老金,身后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会减去1个月,保底留9个月。
其实理智想想也能明白。退休老人如果身体好、长寿,多领了十五年、二十年的养老金,这本身就是对家庭来说最大的福气和实实在在的保障。
这时候,即便身后的抚恤金月数逐步降到了9个月保底,整体算下来,老人活得久、养老金领得稳定,根本利益其实并没有受影响。
养老基金需要兼顾长期平稳运行,既要保障退休老人持续稳定领取养老金,也要兼顾整个统筹体系的长期运转,因此在遗属待遇上会有对应的计发规则。
而由于历史统筹基础、改革进程和保障体系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等群体,在遗属待遇方面执行的也是不同的计发办法。
大盘的演进和统一需要时间去消化,这本身就是一项跨越很多年的系统性改革。
所以,过日子还是得看清真实规则。活着多领养老金,永远是最大的底气,千万别把网上某些“人人都能稳拿24个月抚恤金”的说法,当成固定不变的常识。
另外,各省市对遗属待遇的申领流程、发放基数以及经办口径,每年也都可能动态调整。调整的主要是计发基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用同一个省均收入基数算),也就是会跟随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因此金额会变化,但整体月数规则并没有改变。
真遇到事情时,家属最好还是去本地社保窗口确认最新政策。
对此您怎么看呢?你身边有没有人因为不懂这些规则吃过亏?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