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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亿诈骗犯的“丈母娘”:住豪宅配3个司机,抓伤法警还喊“我要打110”! “我

7亿诈骗犯的“丈母娘”:住豪宅配3个司机,抓伤法警还喊“我要打110”!

“我女婿欠债,房产证是我的名字!”
“我一身的病都是你气出来的!”
“我要打110报警!”

这不是电视剧,而是上海静安区一套豪宅里的真实画面。喊出这些话的,是涉嫌7亿元集资诈骗案主犯李某的“丈母娘”——冯某。

先说说这个“准女婿”有多“能耐”:上海某知名娱乐会所老板李某,涉嫌集资诈骗7亿,案发后潜逃境外。跑路之前,他用骗来的钱在静安区西康路买了两套豪宅——给女友的500平、价值7000万,给“丈母娘”冯某的140平、价值1500万。

法院审理认定:赃款买的房,必须追缴,拍卖款返还受害者。但冯某长期霸占豪宅,法院三次上门,她拒不配合,还抓伤法警。多次警告无效后,法官当场宣布:司法拘留15日。

而随着案件细节曝光,这家人奢靡生活的“冰山一角”也浮出水面:豪宅里独立桑拿房、24小时私人医院电话,配置了3个司机、2个保姆、2个育婴师、2个专门老师。

说说我的观点。

第一,“不知情”这三个字,在这套逻辑里行不通。 冯某坚称“不知道房子是赃款买的”“‘女婿’欠债跟我没关系”。问题是:你女儿只是女朋友,男方凭什么送你一套1500万的豪宅?一个娱乐会所老板,哪来的正当收入买下千万房产?这种明显超出常理的馈赠,作为成年人,心里真的一点数都没有?

第二,“住着不搬”的本质,是在帮诈骗犯“洗钱”。 赃款转化成豪宅,如果不追回来,就等于帮犯罪分子“固化”了犯罪成果。冯某住得越久,受害者就拿不回钱。法院强制腾退,不是跟她过不去,是在帮那几千个被骗的人讨公道。

第三,那通“打110”的电话,暴露的是她内心的“法盲式傲慢”。 她以为自己是“房主”、是“受害者”,报警能把法官赶走。殊不知,在法律面前,赃款买的房子就算写谁的名字都保不住。抓伤法警、阻碍执行,已经不只是“民事纠纷”,而是妨碍司法,拘留15日,一点不冤。

最后想说:这起案件的执行力,值得点赞。但比“抓人”更让人感慨的是——当一个人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别人骗来的奢靡生活时,她早就不是“无辜的家属”,而是整个诈骗链条上的一环。享受赃款的人,就该承担赃款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