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冰雪运动普及,冬季滑雪热潮来袭,各大滑雪场人气飙升,滑雪卡因其便捷实惠的特点成为不少雪友的首选。近期又恰逢“双十一”购物节,不少消费者打算趁优惠力度大提前“囤卡”。

然而,有不法分子却盯上这一需求,在网络平台上设下“预售陷阱”欺骗消费者下单,又用虚假事由骗使消费者提前点击“确认收货”,从而骗得钱款。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下称“石景山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利用某二手交易平台销售虚假滑雪卡的诈骗案提起公诉,被告人高某因骗取20余名被害人共计五万余元,已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案情详情
“雪场至尊卡,不限次畅滑一整季,渠道比官网便宜三百块!”雪友陈女士刷二手交易平台时,被高某发布的滑雪卡销售信息吸引。想着能省下不少开支,陈女士立刻私信咨询,对方承诺“卡是雪场内部渠道拿的,付款后替你预定,会在雪季开始前十天陆续发货,或者直接来雪场现场激活,激活就能用”。


图为高某催促被害人提前点击“确认收货”
2024年8月,陈女士按要求在平台上向高某支付6000余元,为自己和亲友共购买三张滑雪季卡。付款后,高某却以“自己要拿到定金后才能找中间人预定雪票”为由,催促陈女士提前点击“确认收货”,高某声称自己是雪场的滑雪教练,在雪场工作好几年了,之前的票都成功开卡,出问题包赔。

图为高某发送个人信息并反复保证
起初陈女士有些犹豫,但架不住高某反复保证,高某甚至拿出了白纸黑字的电子合同,也看似很有诚意地将自己身份证、驾驶证的照片发给陈女士。加上陈女士想尽快拿到雪卡预定名额,便提前点击了确认收货。可直到雪季临近,高某不仅没向陈女士发货雪卡,反而逐渐失联,陈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图为在被害人未发现且未收到雪卡的情况下完成了订单确认
同样遭遇骗局的还有张女士。她在二手交易平台向高某购买两张滑雪卡后,高某谎称购卡需绑定身份信息,得先确认收货才能进行绑定。张女士信以为真确认收货,结果既没收到雪卡,也联系不上对方。更有被害人发现,自己还没同意,高某竟擅自点击了平台的“自提”按钮,在被害人未发现且未收到雪卡的情况下完成了订单确认,钱款直接到账后,高某失联并直接拉黑了被害人。
经查,2024年7月至10月,在滑雪季到来之际,高某在二手交易平台注册多个账号,发布虚假滑雪卡预售信息,宣称有内部渠道,可低价出售某知名滑雪场的通卡、次卡,吸引雪友下单。待被害人在平台付款后,他再编造“确认收货才能向中间人预定”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提前确认收货,或趁被害人不注意擅自操作“自提”完成交易。实际上,高某根本没有任何滑雪卡资源,骗取的钱款全部被他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挥霍,且在被害人反复催要下仍拖延不回复消息,拒不归还钱款。

图为被害人自发组织的维权群
2025年1月,高某被民警抓获。2025年4月,案件移送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仔细梳理交易平台订单记录、聊天截图和资金流水,固定高某虚构销售渠道、编造收货事由、诱导确认收货的关键证据。同时,通过细致审查证据,检察官发现本案被害人自发组织了一个“滑雪季卡维权群”,群内尚有部分成员未及时报警,便立即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引导公安机关继续联系群内其他被害人,截至提起公诉前,已与维权群内全部被害人取得联系并固定了相关证据,厘清每笔被骗款项的流向。
2025年7月,石景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高某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
滑雪季购买滑雪卡、雪票时,务必通过滑雪场官方网站、线下售票窗口或平台认证的正规商家,切勿轻信二手交易平台、二手交易群等非官方渠道的“低价卡”“内部卡”。
交易时坚决拒绝“提前确认收货”“私下转账”等要求,警惕对方以“系统限制”“流程需要”为由的不合理请求;若选择自提,务必当面核对滑雪卡真实性、有效期,确认可正常使用后再完成交易。
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订单截图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更多人落入骗局,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和好心情。
来源:石景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