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医药及工贸行业企业实验室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实验室均涉及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试剂,如存放不当会形成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隐患。那么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应遵循哪些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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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化品储存配伍禁忌原则
当两种及以上化学品混合存储或使用时,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化学品属性破坏、毒性增强甚至引发燃烧或爆炸,如:强酸与强碱混放导致中和反应,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引发燃烧,遇酸产毒物质(如氰化钾)与酸类混放生成剧毒气体等。
因此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 15603—2022)附录A危险化学品储存配存表的要求规范存放,严禁禁忌物混存混放。
剧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氧化性气体、急性毒性气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氯酸盐、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溴素应分离储存。(注:分离储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统一建筑不同房间的储存方式)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限量要求
根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试剂的存在总量(D),划分风险等级,风险分级见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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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试剂使用单位可通过减小危险化学品试剂包装规格,降低风险等级。根据危险化学品试剂存在总量、包装规格,形成风险分级矩阵,见下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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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试剂存在总量风险等级为一级时,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危险化学品试剂存在总量风险等级为二级时,可采用专用储存室储存,专用储存室内储存危险化学品试剂的单一包装不应超过25 L或25 kg;危险化学品试剂存在总量风险等级为三级时,可采用危险化学品试剂储存柜储存,每个危险化学品试剂储存柜的储存量不应超过50 L或50 kg;危险化学品试剂存在总量风险等级为四级时,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做好安全防护。
四、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要求
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如防爆电气设备、通风设备、防溢散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温湿度计、防静电设施、应急照明、洗眼器和紧急淋浴器等,以确保试剂的安全存放。
参考内容: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 15603—202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