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自己执法出现差错后,难道只有行政复议一条路可走? 近日,有网友称,今年4月9日,自己在南京市区骑自行车,因没有牌照被罚50元,并晒出了罚单。骑自行车上路因车未上牌被罚款的事,估计也没人听说过。 南京市交警部门对此回应称,了解到,以前需要挂牌,今年1月开始,不再需要挂牌,被罚款网友可申请复议。 说起行政复议,也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遇到的一件事。 当天,我正在家里休息,突然收到一则信息,信息显示,我的车在xx街xx路xx时段违停,该违停地点距我家有10多公里远。搞笑的是,我的车当时就在我家楼下停着。情急之下,我马上给我一交警支队的朋友打电话,把情况告诉了朋友之后,朋友告诉我,正常情况下是行政复义,但是,你得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你的车在xx时段并没有停在xx街xx路。由于朋友是交警支队的领导,他直接帮我问落了一下情况之后发现,是警察把别人的车牌号写错了。 也许是我的要求太高了吧,我弄不明白:如果是交警自己执法出现差错,那么,对于所谓的“违法者”难道就只有行政复议一条路可走吗?“违法者”因此而浪费的时间、精力,乃至金钱,都是“活该”呗?
交警自己执法出现差错后,难道只有行政复议一条路可走? 近日,有网友
命难违运事
2024-04-25 13: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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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
通常会说你可以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