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企业家讨债被捕”事件通报,虽然把项目欠款和涉案人员的情况说明白了,但却回避了另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以刑化债“,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儿。
其实,这个事情和唐山马树山事件有点相似,马某某伊提出”以刑化债“的质疑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贵州省成立联合调查组,最后的调查结果是,所有涉案人员均免予起诉,由此前的有罪变成了无罪。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形成备受关注的事件后,马某某伊等人现在可能能已经被判决执行。马树山也是,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他最终也会被判入狱。
马某某伊也好,马树山也罢,他们的起因不同,但结局一样。都是被当地”莫须有“之后,”有幸“获得了媒体的曝光,从而引发连锁反应,在舆论倒逼之下,推翻了此前的罪名。
马树山事件中,最后的结果是,所有参与构陷的相关人员,均受到了处理。尤其是始作俑者李贵富,还被查落马。
但在贵州“女企业家讨债被捕”事件的通报中,对于”以刑化债“这个问题却没有提及,既然有罪变无罪,那么此前的一系列判决和取证,肯定是有瑕疵的,这个不能视而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