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的代价!”山东聊城,大爷打死了一只“老鼠”,还跑去向邻居炫耀自己的勇猛。没想到,邻居直接将大爷举报,大爷直接警察带走,法院最终以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罪,判处大爷尤有期徒刑5年,罚款30000元,大爷直接傻眼了。 山东聊城,一个宁静的村庄,却因为一起看似微不足道的案件炸开了锅。张大爷,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因为打死了一只“大老鼠”,竟然被判刑五年,还被罚了三万块钱! 村民们议论纷纷,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脸上写满了不解和疑惑。 “这老头是不是疯了,打只老鼠至于吗?” “就是,老鼠偷东西,打死就打死了,还能判刑?” “哎,你们不知道,那可不是普通老鼠,是啥……保护动物!” “保护动物?啥保护动物长得跟老鼠似的?” 村民们七嘴八舌,谁也说不清个所以然,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张大爷摊上大事了。 时间回到几个月前,张大爷像往常一样在田里忙活。庄稼是他的命根子,为了能让它们长得更好,他每天都起早贪黑地伺候着。 那天,他正弯腰除草,突然,一个灰褐色的身影从他脚边窜过。定睛一看,一只“大老鼠”正趴在田埂上,圆滚滚的身体,油光水滑的皮毛,个头比普通老鼠大得多。 “好家伙,这偷粮食的贼可真够肥的!”张大爷心里暗骂了一句。这些年,村里老鼠泛滥,没少祸害庄稼,他早就恨之入骨。 没多想,他抄起旁边的木棍就冲了上去。那“大老鼠”似乎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吓懵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倒在地,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张大爷拎着“战利品”回了村,逢人就夸耀自己的“丰功伟绩”。村民们大多也没见过这玩意儿,只觉得张大爷宝刀未老,纷纷竖起大拇指。 然而,事情很快发生了反转。村里有人认出,张大爷打死的不是普通老鼠,而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 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村庄,村民们议论纷纷,张大爷也傻了眼。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打死的“大老鼠”竟然是什么保护动物! 很快,森林公安找上门来,将张大爷带走调查。经专家鉴定,张大爷打死的确实是麝鼠,而且已经构成犯罪。 法庭上,张大爷反复强调自己并不知道那是保护动物,只是把它当成了偷粮食的害虫。然而,法律就是法律,无知并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最终,张大爷因非法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这个结果,让张大爷追悔莫及,也给所有村民敲响了警钟。 “一棍之隔”,隔开的不仅仅是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更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底线。 张大爷的悲剧,根源在于农村普法教育的缺失和保护意识的淡薄。许多农民朋友法律意识淡薄,对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更是知之甚少。 他们习惯了依靠传统经验来处理与野生动物的关系,却往往忽视了法律的约束。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必然要求。 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刻不容缓!政府部门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送到田间地头。 同时,要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志愿者参与到普法宣传教育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从张大爷的“误杀”到法律的审判,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案件,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 让我们以此为鉴,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拒绝伤害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信息来源:旧生活品鉴 2024-07-04——《山东大爷拍死一只大老鼠,竟被判刑4年罚款3万,老鼠也杀不得吗》)
“无知的代价!”山东聊城,大爷打死了一只“老鼠”,还跑去向邻居炫耀自己的勇猛。没
聊聊环宇事
2024-07-17 1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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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美军
给你发个筐,你继续编
tb128915152
人不如鼠?
不惑浪潮
水耗子成了一级保护动物?挺常见的啊
黑丝带
哈哈哈
龙威
不就是水老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