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醉酒后,打了辆出租回家,路上,女子忍不住要吐,让司机靠边停车。谁知,下车之后她人就不见了,司机赶紧寻找,竟发现女子坠桥死亡。其家属认为司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索赔95万。此案经过两审,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长江大桥,这座城市的地标,见证了无数人的喜怒哀乐,却也成为了这场悲剧的背景板。寒冬的夜,刺骨的江风呼啸,预示着什么不祥即将发生。 出租车司机吴师傅,一个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在这座城市奔波了近十年。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卷入一场致命的纠纷。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开着出租车,在城市的霓虹灯下寻找着乘客。 酒吧门口,一个年轻女子招手拦车。她叫小徐,醉意朦胧,步伐踉跄。吴师傅将她扶上车,目的地是城市的另一头。 车厢内,小徐断断续续地倾诉着心事,哭哭笑笑,酒精让她失去了往日的理智。 行驶到长江大桥上时,意外发生了。小徐突然感到一阵恶心,强烈要求停车呕吐。 桥上是禁停路段,但看着小徐痛苦的样子,吴师傅犹豫了。他最终将车停在了路边,打开了双闪灯,希望小徐能尽快缓解。 小徐拉开车门,蹲在车边呕吐。几分钟过去了,吴师傅却没有听到小徐回来的动静。他下车查看,却发现小徐不见了踪影。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他跑到桥边,向下望去,冰冷的江水中,隐约可见一个身影。 小徐坠桥了。 吴师傅惊慌失措,立即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展开搜救,但为时已晚,小徐最终不幸身亡。 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小徐的父母悲痛欲绝。他们无法接受女儿就这样离开了,将所有的愤怒和怨恨都指向了吴师傅。 在他们看来,是吴师傅的违规停车,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一场官司,在所难免。 小徐的父母将吴师傅和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5.8万余元。他们 استناد《民法典》第819条和第823条,认为承运人有安全运输义务,应对乘客的人身安全负责。 吴师傅百口莫辩。他承认自己违规停车,但辩称停车地点距离坠桥处还有一段距离,中间有人行横道,难以预见小徐会坠桥。 他认为自己停车是为了满足乘客的合理需求,并且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小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出租车公司也为吴师傅辩护,认为吴师傅的行为符合运输习惯,停车地点也相对安全,小徐的坠桥属于意外事件,公司和司机都不应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吴师傅在禁停路段停车,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小徐的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判决吴师傅承担50%的责任,赔偿小徐家属32.9万元,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峰回路转,吴师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了案件,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和相关证据。监控显示,吴师傅停车的地点距离坠桥栏杆确实还有一段距离,中间有供行人通行的人行横道。 二审法院认为,吴师傅违规停车固然不对,但这一行为与小徐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小徐作为成年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小徐家属的诉讼请求。 这场悲剧,没有赢家。 小徐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夜,她的父母失去了心爱的女儿,余生将在无尽的悲痛中度过。 吴师傅虽然最终被判无责,但这场官司给他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他不得不面对舆论的压力和良心的谴责。 这场悲剧也引发了人们对生命安全和法律责任的思考。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之间,究竟应该如何界定责任?醉酒乘客的安全,又该如何保障? 或许,这起案件没有标准答案,但它提醒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也应该对他人负责。 (信息来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武汉,女子醉酒后,打了辆出租回家,路上,女子忍不住要吐,让司机靠边停车。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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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2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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