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对男女在酒店亲密后,男子离开了酒店房间。后来,男子朋友拿着房卡也来到

雪峰说法 2024-07-29 20:29:18

浙江杭州,一对男女在酒店亲密后,男子离开了酒店房间。后来,男子朋友拿着房卡也来到酒店房间,还跟房间内的女子发生了关系。发现对方并非是之前男子后,女子气愤得报警。男子朋友抢过手机并挂断后跟女子协商,女子要求男子朋友2个小时补偿300万元。男子朋友难以支付后,女子选择报警。

(来源: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前一晚,某KTV里,男子林某第一次见到了女子高某。

高某长在林某的审美上,林某对她非常青睐。

可高某却另有所属,跟林某的朋友丁某谈得来。

一阵唱歌、喝酒后,高某有些疲累,就跟着丁某离开了KTV。

来到某酒店房间休息时,已经是凌晨0点半前后。

可尽管如此,在两人自愿发生完关系后,丁某还是离开了酒店,留高某一个人在酒店房间休息。

丁某这一离开可了不得,林某却拿到了高某所住酒店房间的房卡。

拿着房卡,林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赶紧让人开车带自己朝酒店赶去。

赶去的过程中,林某还让司机给自己买安全套。

进入房间后,林某看到了躺在床上的高某。

但林某并没有出声,而是直接去跟高某发生关系。

高某以为对方是丁某,也积极地回应着。

可当林某变换姿势后,高某意识到不对劲,质问对方是谁?为什么要侵犯自己?

话音未落,高某立即拿起手机报警。

发现高某拨打了110后,林某非常紧张,立即夺下手机并挂断电话。

随后,林某说自己是丁某的朋友并叫丁某赶紧过来调解。

丁某过来后,林某说刚开始高某以为跟她发生关系的是丁某,发现不是丁某后,高某就不再发生关系并报警。

协商的过程中,高某的情绪很激动,一直要求报警。

但高某越是这样,林某越担心,就跟丁某劝阻高某不要报警,问高某如何才可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高某提出让林某2个小时内补偿300万元。

暂时缓和后,林某离开酒店去凑钱,但金额还是太高了,林某实在给不起。

当天晚上10点,高某选择报案。报案后的第三天,林某主动到警方说明情况。

对此,警方认为林某涉嫌强奸罪,对其立案侦查。

侦查终结后,警方把案件移送给检方,检方认为林某构成强奸罪,决定对其公诉。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林某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对此,林某不服,提出上诉,辩称自己无罪,称自己没有违背高某的意志,也没有欺骗高某,高某是自愿跟自己发生的关系。

对于本案,二审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我们知道,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按照前述定义并结合本案案情,本案的争议焦点其实是林某是否违背了高某的意志,林某是否采取了使高某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其他手段。

经过审查在案证据,二审法院认为林某通过假冒丁某使高某产生认识错误而与高某发生的关系,这显然已经违背了高某的意志,使高某当时处于不知反抗的地步。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具体到本案中,林某在当天明明没有邀约其他异性过夜还让司机帮忙买了安全套,显然具备跟高某发生关系的想法。

进入房间后,林某没有主动向高某表明身份,反而是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高某觉得对方不是丁某才当即停止发生的关系,这说明高某不想跟林某发生关系,而这些事实由高某的陈述、林某的供述及丁某的证言予以证实。

停止之后,高某立即报警。被林某夺走手机并协商过程中,高某始终坚持报警,这也表明林某假冒丁某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违背高某的意志。

尽管高某提出了2个小时赔偿300万元的方案,这也无法改变林某违背高某意志与其发生关系的事实,这毕竟是事后的主张,事发时高某还是不愿意的。

而高某前述一直报警的举动也能证明她并非是出于其他目的跟林某发生的关系。

所以,二审法院最终没有采纳林某的辩护意见,同意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维持了原判。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0 阅读:7627

评论列表

用户15xxx88

用户15xxx88

38
2024-07-30 07:31

这个女的也有敲诈勒索的嫌疑,也心太大了!

法拉利

法拉利

35
2024-07-29 20:37

能不能反手告女的敲诈勒索,一起进去?

用户85xxx26

用户85xxx26

31
2024-07-30 12:23

要三万都赚大了,还300万

雪峰说法

雪峰说法

追踪社会热点,学习法律知识,关注冷暖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