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手受伤去医院缝了8针,医生说手术费要1830元,男子只有1000元,说明天给补交剩下的钱,医生顿时翻脸:“要么交钱,要么拆线!拆线要打麻药,需要另外收费!”男子无奈,只能选择不打麻药让医生拆线,伤口顿时血流如注。男子赶紧去另一家医院处理伤口,缝合后一共收费800元,男子气愤的找医生算账,医生却说是男子要拆线的,和他无关。男子找院长理论,处理结果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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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别来这家医院看病,简直一点医德都没有,真是太坑人了!”
王青林站在医院大厅,对着人来人往的患者大喊大叫,他因为太激动了,脸涨的通红。
几个医护人员赶紧上去劝他,有什么事好说好商量,别在这里闹,影响不好。
王青林一听更来气了:你们能做出这样的事,害怕啥影响呀?我要见你们院长,不给我个说法,让我闭嘴没门!”
还别说,王青林这么一闹,院长还真出面了,给他点头哈腰,安抚他的情绪,但他的怒火,岂是说几句好话就能熄灭的?
原来,王青林在一家餐馆洗盘子,妻子给他打电话,说了一些家里的烦心事,王青林顿时闹心扒拉。
他出来打工,因为没啥手艺,只能出苦力,好不容易在餐馆后厨找了份打零的工作。
他平时啥都干,洗盘子刷碗,摘菜切菜,各种杂七杂八的事,每天把他累的脚打后脑勺,工资却低的可怜。
可他还得干,因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处处都要花钱。
可没想到,他一走神,手里的盘子被他不小心打碎了,一阵钻心的疼痛,他的手顿时血流如注。
这可把他吓得不轻,以为割到动脉了,手受伤了,怎么干活挣钱呀?
他赶紧叫上和自己关系不错的张易,让他陪自己去医院包扎。
急诊室内,医生李俭快速的给王青林消毒,然后进行缝合手术,以减少感染风险。
王青林只感觉手指上传来一阵阵刺痛,随后是麻木。没多大会,手术就结束了。
然后,医生李俭递给王青林一张缴费单,王青林一看傻眼了,好家伙这么个小手术要1830元。都赶上他大半个月工资了。
可谁让自己不小心受伤了呢,因为出门急,他口袋里没揣多少钱,微信里也一分没有。
他和张易翻遍口袋,也只凑了1000元,他尴尬的跟李俭说,能不能他把身份证押医院,明天再来 补齐剩下的钱。
可李俭的反应却出乎他的意料,他顿时黑脸:医院规定,先交费再治疗,要么你现在交齐费用,要么我们就拆线,不过拆线也需要打麻药,那又是额外的费用。
王青林愣住了,他没想到,李俭这么不近人情,医者仁心,他咋这么冷漠?
王青林也气不打一处来,可他还是强压怒火,低三下四跟李俭求情,让他通融一下。
可李俭压根不让步,要么交钱,要么拆线,别无选择。
王青林倔劲上来了,拆就拆,他当然不舍得掏打麻药的钱,所以,他经历了他这辈子锥心刺骨的疼痛。
拆线的过程,每一针都像是直接刺进了他的心脏。那个疼呀,让他一个大老爷们差点没哭出来。
拆线后,张易带着王青林来到另一家医院,可缝合后,收费才800元。
都是救死扶伤,为啥2家医院不论是收费还是医德都差这么多,王青林咽不下这口气,直接又找到李俭要说法。
可李俭竟然嗤之以鼻,说医院不同,医术有别,当然收费也不一样。再说了,是王青林要求拆线的,和他有啥关系?
王青林要求见院长,可没人搭理他,于是,他直接跑到医院大厅,让大家给他评理,还真把院长给逼出来了。
几天后,处理结果公布:涉事医生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被给予严重停职处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俭违背职业操守。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该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医生李俭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医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他不仅没能尽到为患者提供必要医疗服务的责任,反而在患者经济困难时采取了极端措施,如要求患者拆线并额外收费,这严重违反了医师应当遵守的医德医风规定。
2、李俭的行为,侵犯了王青林的人身安全权。
《消费者权益保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同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医生李俭在患者没完全支付费用时,要求拆线并额外收费,不仅侵犯了患者的人身安全权,因为拆线可能导致伤口感染等风险,也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因此,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
医院对同一项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远高于其他医院,且未能在患者经济困难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这违反了医疗机构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
对此,你怎么看?
石头
小编只管编
潇潇雨
啊,以后要自费上班了呢,而且现在移动支付那么方便,你跟我讲没带钱?不就是想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