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浙江舟山,夫妇住楼上,因为偶尔发出生活噪音,被楼下邻居使用震楼器吵到搬离此处,将房子租给他人。不料,第一任租客、第二任租客均被邻居的震楼器吵到无法休息,提出要退租!夫妇无奈之下,将邻居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纪卓潞系舟山市定海区人,她和丈夫高某结婚后,居住在定海区某小区。 或许是因为楼板厚度不够,隔音不好,住纪卓潞楼下的邻居陈海金经常到纪卓潞家敲门,要求纪卓潞夫妇小声点。 纪卓潞夫妇脾气好,陈海金说她们在家走路的声音很大,她便到商场买了地毯铺在地上。 陈海金说她们拖鞋有声音,纪卓潞又专门换了静音拖鞋,没想到,陈海金又说她们晚上冲马桶的声音吵到他的休息。 无奈之下,纪卓潞夫妇只好在十点以后,减少冲马桶次数,竭力避免产生生活噪音吵到对方。 万万没想到,陈海金竟在半夜通过敲击天花板、使用共振音响、震楼器等方式,“以牙还牙”,故意干扰纪卓潞夫妻的休息。 如果纪卓潞夫妻是恶人,肯定会和陈海金干上一架,但两人没有,他们选择了搬家租房住,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纪卓潞夫妇认为陈海金可能是在针对他们,只要他们搬走了,陈海金就会恢复正常。
不料,租纪卓潞夫妇房子的租客没过多久,就找她们反映说,楼下的陈海金故意制造噪音,打扰他们休息。 租客的意思是希望纪卓潞夫妇出门劝说一下,大家都是邻居,没有必要这样相互伤害,然而纪卓潞夫妇除了苦笑,没有任何办法。 到了第二任租客,陈海金做得更为过分,他不仅使用震楼器,持续干扰租客休息,甚至还拿刀威胁租客,导致房屋无法继续租住。 纪卓潞得知后,觉得不能再这样退让下去了。
两人商量了一番,最终将陈海金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陈海金停止一切制造噪音的行为,赔偿租金损失308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等。 陈海金主张: 1、我没有使用震楼器。纪卓潞夫妇出去租房的行为,与我无关,房租及中介费应由纪卓潞夫妇自行负担。
纪卓潞夫妇产生噪音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晚上经常冲马桶,我只是要求对方减少次数,并非幻听,且夜间硬币、护肤品瓶盖频繁掉落系超出分贝值,是真实存在的噪音。 2、我主卧的房顶持续地砸地板的声音,并不是生活噪音。纪卓潞夫妇第一任租客朱某经常半夜制造噪音,纪卓潞夫妇在我家中没人的时候,报警说我一直在敲击。 纪卓潞夫妇第二任租客经常半夜12点发出巨大的噪音,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已导致我精神衰弱,甚至整晚不能入睡。 按照陈海金的说法,他才是受害者,是因为纪卓潞夫妇、第一任租客、第二任租客持续对其进行噪音骚扰,他被迫反击。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纪卓潞提供的证据有: 1、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情况说明一份,“陈海金故意制造噪音打扰其正常休息,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十余次,但仍未能有效解决双方纠纷,现纪卓潞被迫在外租房居家。” 2、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一份,“204业主因噪音问题多次报警,派出所工作人员为双方调解数次后仍无法解决。民警多次向陈海金强调不要故意发出噪音影响他人生活,其依旧使用震楼器、共振音响、敲击柜门等方式故意发出噪音干扰204业主正常生活,针对上述行为,派出所已对陈海金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追缴作案工具音响一个、木棍一根”。 除了上述证据外,纪卓潞还提供了证人证言,其他辅助性证据。 法院意见: 纪卓潞和陈海金是相邻权纠纷,在城市里住,楼板厚度稍薄、隔音效果稍差,邻里之间的影响就会更大一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邻里之间和睦关系,相邻关系的相对方均应承担适度的容忍义务! 简单地说,相邻的一方应当容忍相邻的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所造成的低限度的噪音妨害。 纪卓潞夫妇已经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尽量减少日常生活中发出的声响,陈海金却提出的诸如洗漱、洗澡、瓶盖掉落、如厕等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声响,均认为系其不可忍受的噪音,甚至要求纪卓潞夫妇10点之后不要冲马桶。 然后多次使用木棒敲击、利用共振音响等方式制造噪音,干扰纪卓潞夫妇休息,使其不得不搬离住处! 法院认为,陈海金才是侵权人,并判令陈海金赔偿纪卓潞夫妇房屋租赁费和中介费11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
鸿霜
看见有狠人把楼上的都买下来,持续装修一年多的,直接把制造噪音的人搞走
大圣来了
别出租了,买个遥控震楼器,先用三个月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