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让乘客拉车里?”山东,一大巴车在高速上行驶,一乘客大喊肚子疼,实在憋不住了,司机无奈将车,停在应急车道3分钟,岂料,竟被交警扣12分,罚款200块!司机不服,一怒之下将交警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来源:临沂中院)
张建军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大为不满的喊道:“赶紧下去解决,3分钟以内哈,不然要罚款的!”
却见一个中年男人,捂着肚子急匆匆跳下车门,还不停的喊:“谢谢师傅…谢谢师傅!”
随后翻过高速公路铁栏杆,在树林里隐蔽处方便起来。
张建军则打开了双闪,忍不住前后观察,生怕此时有交警巡逻过来。
中年男子完事后又急匆匆跑回了车里,张建军也长舒了一口气,正启动车辆准备离开时,突然,一辆巡逻警车停在了大巴车前方。
“司机师傅,请您下车!”交警来到大巴车车门口。张建军内心大呼倒霉,但也只能硬着头皮下车。
交警一脸严肃地问道:“师傅,请拿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我们看一下。”
张建军从车里拿出证件递给交警,交警看了几眼后,突然对张建军说道:“张师傅,你的大巴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按规定我们要处罚!”
“交警同志,这是误会,我们有个乘客,突然肚子疼,实在憋不住了,我才紧急停在了应急车道的,不然让乘客拉车里么?”张建军说完,还去车里将刚去方便的乘客喊了下来。
乘客也给交警解释:“没错,我可以给司机作证,我今天拉肚子,实在太急了,交警同志,你们看是不是就不要为难司机师傅啦?”
交警扭头看了一眼张建军,随即说道:“张师傅,你是大巴车司机,应该知道哪些情况可以停应急车道吧?内急不能算急吧?”
见张建军不可置否,交警继续说道:“再说,你的大巴车里这么多乘客,既没有在车后面放三角警示牌,也没有疏散乘客,如果后面来车,你知道多危险吗?”
张建军不敢说话,交警则当场对他开出了处罚决定书。张建军一看差点晕过去,对他处12分,罚款200元处罚!
张建军还要解释,可交警已经走了。事后,张建军越想越气,这扣了12分,就意味着自己的客车驾照会被降级,工作都泡汤了。
思来想去,张建军认为交警处罚太过严厉,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1、张建军认为,交警对他的处罚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撤销。
张建军拿出了证据,证明当时乘客由于腹泻而紧急停靠在应急车道,是突发疾病,属于可以停在应急车道的情况。
张建军拿出了交警下达的处罚决定书,上面手写的处罚原因是“违法停车上下客”,可填的对应处罚代码含义却是“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
对于交警的处罚,张建军认为违法事实并没有描述清楚,而且张建军认为他根本没有“违法停车上下客”的行为,乘客只是去方便而已。
张建军认为,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代码和处罚表述不一致,对他处以12分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
2、交警则认为处罚并无不当,不应撤销。
交警认为,乘客的内急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的可以紧急停车的情况,对张建军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并无不当。
至于张建军提出来的处罚代码和实际表述不一致的质疑,交警认为,“应急车道非法停车”是“违法上下客”的前提,也属于应急车道非法停车的内容之一,交警以此开具处罚决定没有不当。
交警还认为,张建军将车非法停在应急车道,不仅没有疏散乘客,也没有放置警示牌等等应急处置行为,对他的处罚依法合规,并无不当。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作为执法单位,应当做到事实认定清楚,处罚有法可依。
交警手写的处罚内容,并无明确的处罚代码,而且处罚决定书上的书写处罚内容与处罚大码不一致。
法院认为,交警写的处罚代码是应急车道停车,但违法事实又是违法停车上下客,两者处罚内容完全不一样,交警对张建华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最后,法院认为交警违法事实认定不清,处罚决定不合法律规定,判处交警撤销对张建华的行政处罚。
交警不服,提起了上诉,而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风轻云净
这个交警`一心朝钱看[捂脸哭][害羞][害羞]
克虏伯大帝
我就管弄钱,拉屎不归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