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个自然人股权转让的案例:该公司主要资产就是在建厂房和土地,在建厂房会计

税眼看世界吧 2024-08-23 21:01:48

最近遇到一个自然人股权转让的案例:该公司主要资产就是在建厂房和土地,在建厂房会计核算记入了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数千万元,在自然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对在建工程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显示,评估价格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相比,少了数百万元。评估报告中土地评估价值与土地账面价值相比增值了数百万元。问这种问题税务机关是否可以不认可评估报告中在建工程的评估价值?自然人股权转让过程中直接按土地评估价值加上账面在建工程评估价值核定股权转让价格? 特别提醒: 1.如果税务机关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不公允,不会推翻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结论。也就是说税务机关一般会认可评估报告结论。 2.一般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价格不明显低于评估价值,税务机关一般会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计算自然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值,税务机关会按评估价值核定股权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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