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桩案件引发社会热议:一名46岁的教师,在遭遇连砍四刀后,再度与施暴者相遇,愤而拾起砖头反击,不幸导致对方身亡。法院初审判定双方互殴,教师被判十年有期徒刑,而教师本人坚称自己是在正当防卫。 (来源:极目新闻) 郝某某,一位平凡的人民教师,因一次冲动,人生轨迹发生巨变。2020年8月17日,他与郭某某因琐事在电话中激烈争执,不料这成为悲剧的序曲。争吵后,郭某某持刀在小区门口等候,对郝某某连砍四刀,幸得旁人劝阻才未酿成大祸。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两人在不远处再度相遇。愤怒与恐惧交织中,郝某某抓起一块砖头,重击郭某某头部,这一击竟成永别。二十多天后,郭某某因伤重不治身亡,经鉴定,死因正是那致命的一击。 此案一审,法院认定郝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但郝某某及其辩护律师坚持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遂提起上诉。检察机关则认为,郭某某在丢弃菜刀后已离开,伤害意图终止,双方再次冲突应视为互殴。 从法律视角审视,郝某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砖头击头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确有故意伤害之嫌。但正当防卫的界限何在?关键在于是否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是否出于防卫目的以及防卫行为是否过当。 在郭某某持刀阶段,郝某某无疑面临生命威胁。但争议在于,刀落之后,威胁是否彻底解除?若郝某某因救治或逃离而遭遇郭某某新的攻击,其反击则为正当防卫;反之,若郝某某主动挑衅,则双方均有过错,构成互殴。 此案扑朔迷离,郝某某的伤情、二次冲突的起因均不得而知,使得正当防卫的判定充满变数。我们应站在郝某某的立场,考虑其当时的心理状态,是否因恐惧而无法准确判断威胁是否持续。 最终,这场关于正当防卫的争议,还需等待二审法院的公正裁决。但无论结果如何,法律的天平不应向不法倾斜,正义终将得以伸张。
内蒙古,一桩案件引发社会热议:一名46岁的教师,在遭遇连砍四刀后,再度与施暴者相
陈士杰谈国际
2024-09-17 19: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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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王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