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起关于校园欺凌的争议案件引发了公众关注。女子王某将警方推上法庭,控诉其未能有效处理女儿孙某被同学苗某多次殴打至骨折的案件。王某指责警方不仅拒绝提供监控视频,还拖延伤情鉴定,导致案件久拖不决。而警方则回应称,王某拒绝配合鉴定,且考虑到事件情节轻微,已对苗某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这场纷争,最终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给出了裁决。 (来源: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案件回溯: 两年前,王某的女儿孙某连续四天在学校遭受苗某的暴力,甚至手指被踢至骨折。学校对此事处理不当,既未介入也未通知家长。直到一周后,王某发现女儿伤势,才匆忙就医并报警。然而,警方的反应让王某心寒:未立即立案,伤情鉴定也遥遥无期。王某多次请求查看监控,均遭推诿。历经一年多的奔波,案件仍无进展,王某无奈诉诸法律。
警方回应: 警方表示,接警后迅速行动,对双方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前往学校调查。王某曾中途离开派出所,后续虽返回但拒绝配合工作。苗某承认因琐事与孙某发生冲突,仅打了其头部一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认为情节轻微,决定对苗某不予处罚,并在事发一个多月后通知了王某母女。 法庭裁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关键在于警方的行政处理是否合法。法院指出,警方已受理案件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包括是否调取监控、进行伤情鉴定等过程性行为,均属于行政处理的一部分。王某若对不予处罚决定不满,应直接针对该决定提起诉讼,而非过程性行为的缺失。因此,法院裁定王某母女的起诉缺乏法律依据,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