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小伙到城里打工,遇到了比其大20多岁的单身女房东,女房东人很好,平日对小伙子很照顾。不曾想,相处中,小伙子对女房东暗生情愫,明确自己心意后,小伙子不顾世俗眼光,年龄差距,对女房东展开热烈追求。女房东认为,自己比小伙子大20多岁,年龄是他们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果断拒绝。在小伙子的坚持下,最终两人结了婚。
(案例来源:上游新闻)
10月4日,高艳霞和王凯举办了热闹的婚礼,高艳霞觉得这一切简直像做梦一样,激动得热泪盈眶。
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她曾暗自立下誓言,如果这辈子子碰不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她宁愿孤独终老。
在这漫长的等待中,让她错过了青春的大好年华。
然而,在这一刻,高艳霞认为所有的等待都值得的,老天让她遇见了王凯,一个比她小20岁的大男孩。幸运的是,命运的齿轮,没有让他们错过彼此。
在2018年,王凯独自来到深圳打工,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的他,很难找到像样的工作。
后来,在老乡的介绍下,王凯在一个厂子找了一份工作,但是厂子里不提供住宿,无奈之下,王凯在附近租了一间房子。
也就在这时,他遇到了高艳霞,高艳霞是他的房东。初识,王凯对高艳霞的印象就特别好,她待人真诚,热情,很容易相处。
王凯住进去以后,和高艳霞有了更多的接触,高艳霞看王凯一个人在外面打工不容易,总是叫外卖吃,于是,她只要做好吃的,就叫王凯过去吃。
这日,高艳霞又把王凯叫去吃饭,饭后两个人轻松的聊着天。
“高姐,你比我大20多岁呢!一点都看不出来,你长得好年轻啊,我一直以为你只比我大几岁而已!”王凯认真的说。
高艳霞说:“你小子别忽悠我了,我都和你妈一样大了吧?”
王凯说:“我妈是庄稼人,每日风吹日晒的,可比你老多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气氛很融洽。高艳霞的善良和热情,让王凯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多了一份温暖。
从这以后,两个人来往日渐频日渐频繁,不知不觉中,王凯对高艳霞产生了好感。
起初,他不能确定对高艳霞的感情是感激之情还是爱情?在明确自己的心意后,王凯对高艳霞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高艳霞很抗拒,对王凯说:“我们之间相差20岁,年龄是你我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你的父母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我也过了玩玩的年纪,所以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你应该找个年轻的姑娘谈恋爱!”
王凯诚恳的说:“爱情没有年龄限制,我不是想和你玩玩,我是想娶你,我是认真的,另外,我的婚姻我做主,相信,我父母会尊重我的选择!”
尽管高艳霞被王凯的一番话感动到了,但她早已过了会被甜言蜜语冲昏了头脑的年纪,她还是果断拒绝了王凯。
但是,王凯并没有放弃,在他的软磨硬泡下,高艳霞开始和他谈上了恋爱,随着感情的深入,两个人更加确定,彼此是自己的另一半。
最后,他们说服了双方父母,领了结婚证,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举办了婚礼。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高艳霞和王凯结婚,任何人无权干涉。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尽管高艳霞与王凯之间存在着20岁的年龄差距,这样的结合难免会引起外界的议论纷纷,甚至遭遇双方父母的阻挠与不理解。然而,爱情的本质在于两颗心的相互吸引与契合,不受外界眼光的束缚。
只要他们的结合是出于双方的自愿与真情,基于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那么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干涉或阻挠他们的选择。
2、他们必须办理结婚登记证,其夫妻关系才算正式成立,并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只要他们按照法定程序,在当地的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结婚证,那么他们在法律上就被正式认定为合法夫妻。
3、爱情是自由的,婚姻更是他们二人共自愿选择,应当受到尊重与祝福。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