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的老婆背着他偷偷和初恋约会,男子忍无可忍,一年后和老婆去民政局离婚,谁

岔气查理 2024-10-15 00:25:17

陕西,男子的老婆背着他偷偷和初恋约会,男子忍无可忍,一年后和老婆去民政局离婚,谁知,两人刚从民政局出来,前妻就和初恋去登记结婚,男子觉得被侮辱,一气之下把前妻打了一顿,导致她重伤住院,没想到,前妻刚出院,就把男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怎么判呢?

(案例来源:今视频app)

王捷出门听到闲言碎语,说他的老婆在外面有人了,起初王捷没当回事,因为他相信他的老婆梅丽。

可是说的人多了,王捷不禁留意起梅丽来,以前她不爱打扮。

可是不知不觉,梅丽的梳妆台上竟然多了很多化妆品,而且每次她一出门,总是涂口红,穿高跟鞋,再配上美美的裙子。

王捷觉得梅丽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了,所以,他偷偷观察梅丽。

终于,王捷看到了他不该看到的一幕,梅丽真的在外面有人了。

原来就在一年多以前,梅丽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遇到了很多年没见的初恋刘斌。

那天晚上两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打破了那层窗户纸。

如今的刘斌更加成熟稳重,也比以前更有钱了,最重要的是,他还单身。

从那天晚上过后,梅丽和刘斌频频约会,跟刘斌在一起久了,梅丽越发厌倦他跟王捷在一起的生活,越看王捷越不顺眼。

被王捷发现后,梅丽依然我行我素,她说她终于等到真爱,一直以来跟王捷都没有那种感觉。

王捷很爱梅丽,很爱他们的家,他不想就这样让家散了,他苦苦哀求,希望梅丽回心转意。

但是梅丽去意已决,坚决要跟王捷离婚。

王捷虽然不舍得,但是他知道强扭的瓜不甜,所以决定放手,放过彼此。

梅丽婚内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本就让王捷心里不爽,可离婚当天发生的事,更让他火冒三丈。

王捷跟梅丽去民政局离婚,他们刚从民政局出来,梅丽就开开心心地走向初恋情人刘斌。

两人有说有笑,刘斌说他已经带了户口本,敢不敢直接跟他去领证。

梅丽脸上的笑容像朵花,她笑着说,为什么不敢?

王捷听完,觉得脸火辣辣地疼,前妻刚跟自己离婚出来,立马就迫不及待地跟情人结婚,这太侮辱人了。

越想学气的王捷,冲上去直接狠狠一巴掌甩到梅丽的脸上,他打算打完梅丽再揍刘斌一顿以解气。

王捷一巴掌过去,梅丽还没反应过来,一个踉跄直接往后摔倒,摔成重伤。

王捷看到梅丽哭天喊地,疼得呱呱叫,来不及多想,直接把她送去医院,后来经过鉴定梅丽为重伤二级。

王捷以为,他把梅丽送去医院,而且她婚内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两人算是两清了。

可万万没想到,梅丽出院后,竟然报警,她扬言要让警察把王捷抓去坐牢。

后来,警察看到梅丽伤得重,就以故意伤害罪把案件移交检察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分析这个案例呢?

1、梅丽婚内出轨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91条指出: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梅丽在婚内出轨,是过错方,王捷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

2、‌把人打成重伤二级违反了相关法律。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来说,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果导致受害者重伤,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伤害行为特别残忍,导致受害者严重残疾或死亡,将面临更长的刑期,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王捷因为一时冲动,把梅丽打成重伤,触犯了刑法,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3、王捷因为一时冲动,把梅丽打成重伤,梅丽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王捷侵害了梅丽的健康权,他应该依法收到处罚。

4、法院最终如何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捷故意伤害梅丽的身体,导致她受到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所以,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果导致受害者重伤,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虽然,梅丽有错在先,但是王捷采用了极端的方法,导致她受重伤,害人也害了自己。

对此,各位网友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文中人物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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