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空姐因为工作琐事和乘务长发生口角,随后互殴了起来。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二人分别作了处罚,其中空姐被扣了60分,被降了级导致不得不离职,而乘务长只被扣了20分,既没降级更没离职。空姐认为警方都认定互殴了,公司却处罚不均,这很不公平,于是多次找公司反映此事,但均无果。目前,空姐打算走劳动仲裁程序维权。
(来源:1818黄金眼)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上个月的17号左右,女子小陈作为乘务员因未遵守规定乱摆放物品,被乘务长沈女士教训了一顿,小陈立即进行了整改。
下飞机后,沈女士继续对小陈之前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这可把小陈给惹生气了,于是辱骂了沈女士。
沈女士见小陈不听管教还骂人,气得对小陈动了手,小陈也不甘示弱的进行了反抗,之后二人互相扭打在一起。期间,小陈抓伤了沈女士的脖子,沈女士打伤了小陈的头。
之后,警方介入并认定小陈和沈女士的行为属于互殴。而后,航空公司也分别对小陈和沈女士作出了处理。
对于乘务员小陈的行为,航空公司认为小陈因在乘务员座位上夹杂手机或IPAD等异物,违反了《典型不规范行为样例》,故被扣管理规程分20分;因在座位上放置大瓶矿泉水,被扣10分;因对乘务长使用不当言语以及互殴行为,被扣30分,共计60分。
对于乘务长沈女士的行为,航空公司认为沈女士在下飞机后,与乘务员发生激烈冲突,影响恶劣,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扣日常管理规程分20分。
根据《空勤人员绩效管理手册》的规定,乘务员每年只能扣25分,如果累计扣分达60分的,将降2个业务等级。
小陈因此不得不面临离职的风险,而小陈在得知沈女士并未受到影响,仍任职乘务长时,认为公司的处罚不公正,明明警方是认定互殴,那公司应当也扣沈女士60分才对。
为了寻求公正,小陈决定向媒体曝光了此事。之后,航空公司回应称:这样的处理方式并没有问题,如有异议可以向公司复议,公司会依法保障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陈女士已经在考虑走劳动仲裁了。
有网友表示:这女的的确不适合做空姐,自己犯了错,领导还不能批评教育了?而且有些错误犯了两次,居然还有脸找媒体?这不是自己网暴自己吗?
还有网友表示:公安机关认定互殴,和你公司如何处理有什么关系?完全就不是一个法律规定,真的是没事找事。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公安机关认定的互殴,和航空公司的内部处罚,并没有任何联系。
对于小陈和沈女士的互殴行为,适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小陈与沈女士各自的伤情,来分别进行处理。
但此事中二人并未受伤轻伤,甚至连轻微伤都没。此时如果二人能接受调解,公安机关也可以不作出处罚,仅批评教育即可。
对于小陈和沈女士的扣分处罚,适用的是航空公司的内部规定《空勤人员绩效管理手册》,《典型不规范行为样例》。
因此,小陈以公安机关作出互殴的认定,就认为航空公司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认定来处罚二人,这本就不合理。
2、小陈自己辞职还想走劳动仲裁,有点难度。
本事件中,航空公司只是按照规定,对小陈的不当行为进行了降级处罚,是小陈自己主动离职了。
在劳动合同法中,只有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比如:未缴纳社保、未支付足额劳动报酬、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等。
因此,就小陈的情况而言,公司是无需支付小陈经济补偿金的,所以小陈就算走劳动仲裁,也很难的到经济补偿金。
最后,有不少网友说,这种报复心极重的空姐绝对不能留,否则将来肯定要出大事。
但还有网友说,小陈长得漂亮说得一定是对的,航空公司应该好好反省!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