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琼(?~581年),字珍之,是中国北朝后期的良吏。武强(今属河北)人,他的父亲

太基说历史文化 2024-10-27 15:41:07

苏琼(?~581年),字珍之,是中国北朝后期的良吏。武强(今属河北)人,他的父亲苏备,为北魏的卫尉少卿。 东魏初年,苏琼担任东魏掌权者高澄的开府刑狱参军,当时并州曾经捕获疑似强盗的人,并将他屈打成招,于是经过他的重新审问,才得以查实真正的犯人。 到了后来,苏琼担任南清河郡的太守,多有治绩:郡中原本盗贼横行,在经过他的治理下,官吏百姓对她肃然起敬,使得奸淫盗窃得以制止平息。他为人洁身自好,不受馈赠,有退休返乡官员送来瓜果,在不得已而收下则悬置在大堂之上;要是别人有私求的致信,他从不拆看,因此像这样的请求谒见就没有了,除此之外他还明确赋税和力役的规定,从而使得公私双方都得到。 苏琼善于教化众生,从而使得民风纯朴敦厚,同时他还让争夺田产的兄弟重归于好,并且还劝导婚姻丧葬须节省太过而合乎于礼,又兴办郡学,招聘大儒前来讲学,命令属下官员在公事的余暇时间都来接受学习。 北齐初年,郡中遭遇大水,有一千多家民户粮食断绝,此时的苏琼招集郡中有粮之户,亲自借粮分发饥民,州府以为有违法之嫌,然而他却声称:“哪怕是我一个人获罪,还可以养活活千万家,这又有何怨?” 由于当时东魏北齐官吏贪腐成风,鲜卑勋贵视人命如草芥,然而苏琼的治理有良好的政绩,可谓是难得可贵。他在郡任职6年,连年考核名列最优,因此远近闻名,以至于各地州郡多有派人前往他治理的境内访问他的为政之术。 到了后来,苏琼因为家人去世而辞官,接着他又被起用为司直、廷尉正,他还能秉公办案,曾上奏请求创立了廷尉寺连署御史台所办案件的制度,从而洗雪很多冤屈。因此他得以晋升为三公郎中,仍然负责掌管司法,因此在京师流传一句话称赞他为“断决无疑苏珍之”。 苏琼在北齐孝昭帝在位时,被赐予爵位为安定县男,并担任任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之后他还被封为大理卿,到了北齐灭亡,他在北周担任博陵太守,最终他在隋朝初年去世。 #中国北朝的历史人物# #中国北朝后期的历史人物# #北朝后期的历史人物# #北朝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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