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在某台球馆点了一位女陪玩,两人玩了一个通宵,累计消费是651元,然而男子没付钱就离开了。台球馆工作人员发现男子要逃单,立即将其拦住。警方介入调解后,男子理直气壮地称:女陪玩技术不行,还叫我师傅,是我在教她打球,而且台球馆收费不合理,我凭什么付钱?不过,男子最终还是支付了180元,但男子却要求台球馆赔偿自己的背包被扯坏的损失。 据广东台触电新闻6月16日报道,何先生来重庆出差期间,一时兴起到某台球馆准备打几局桌球。这家台球馆的价格是39元/小时,如果请助教陪玩是78元/小时。 何先生觉得自己一个人打没意思,便找了一位女陪玩。期间二人边打边聊天,就这么从晚上一直打到了凌晨6点多。 之后,何先生准备去做高铁,于是告别了女陪玩后便直接走出了台球馆的大门。 台球馆的工作人员发现何先生还未买单,于是立即追了上去,询问何先生为何不买单。可何先生却明确表示不打算买单,认为台球馆的收费不合理。 工作人员见何先生就是打算赖账,于是拽住何先生的包不让其走,期间二人发生了一点肢体冲突,还导致了何先生的包被扯坏。 何先生见工作人员有点无理取闹,于是报了警。在民警赶到现场后,何先生坚称台球馆收费不合理,明明说了是2点以后开始收费,是78元/小时。 此外,何先生还表示,他和女陪玩就玩到了凌晨4点,之后女陪玩因为球技不佳,就一直在请教何先生,还叫了何先生师傅。 何先生认为,4点到6点这个时间段不能安排陪玩的价格算。 何先生还表示,自己不差钱,学的是成功学,去足浴店消费,女技师还会给自己洗内裤。 后经警方的调解,何先生不情不愿地支付了台球馆180元的费用。但同时,何先生要求台球馆赔偿自己的包包的损失。 对于何先生的做法,有网友表示十分服气:“这个逻辑好,以后去酒吧,只要妹子拿来的酒,喝了都不用结账,因为我陪她喝的。” 还有网友表示:“何先生说得也有道理呀,4点之后是女陪玩上课的时间,台球馆应该支付何先生学费才对。”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何先生的理由是否能成立呢? 1、何先生的行为属于逃单。 不管台球馆的标价是否合理,只要其明码标价,何先生也享受了相应的服务,那就必须得支付相应的款项。 至于何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自然可以在事后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而不是直接连一分钱都不付就打算走人。 如果何先生真的是不付钱离开了,他的行为构成逃单。从民事角度来讲,何先生应当补足费用,从治安管理角度来讲,何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 不过,在民警的调解下,何先生支付了180元,也就相当于基本的台球费用,并没有算上陪玩费用,这其实对台球馆来说是不公平的。 2、工作人员在阻止何先生逃单时,不慎拽坏了何先生的包,可以不用赔偿。 本次事件中,台球馆的工作人员为了阻止何先生逃单,将其拦下这属于自助行为。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在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具体到本案,台球厅的工作人员因何某拒不结账,怀疑何某逃单,拉住何某不让其走,这的确属于自助行为。 而何先生却以自己要赶高铁非要离开,工作人员没有办法只得拽住何先生的背包,这才造成了背包被扯坏。 由此可见,当时工作人员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且并未对何先生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直至扯坏了包,仍在合理的自助范围内。 因此,这里只能怪何先生逃单的过错,不能怪工作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何先生无权要求工作人员赔偿其背包被扯坏的损失。 最后,何先生的行为完全是不在理的,他现在这么一曝光,无疑是在打自己的脸。不过,何先生自称是学成功学的,而且也不差钱。看来这样的做法,才是他的成功秘诀。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于2025年6月16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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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知道
学成功学的[捂脸哭]成功什么时候变成“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