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里穷,很穷。
三年级的时候村小取消了,我们六个孩子每周一早上五点起床,坐一天唯一的一班车,去另一个村子上小学,住宿,周五回家。
三年级,寒假前的最后一周,家里给的二十五块钱生活费我没花完,放假回家的时候还剩两个钢镚,我小心翼翼藏在缝纫机的抽屉里,想着过年了买好吃的。
那时候我们真的很穷啊。
而且给奶奶治病欠了好多钱。
我爸说:年前得把钱还给人家,不然人家心里不舒服,过不好年。
年三十晚上,我爸问我还剩不剩下生活费了。
我说剩。
钢镚在抽屉里不好拿出来,和抽屉贴的很紧,我废了好大力气,把钢镚掐着拿出来,交到我爸手里。
外面是漫天大雪,我爸带着三百零二块钱,出了门,去还钱。
四年级的时候姥姥病了,舅舅和姨姨们都出钱出力给治病,我家里只有两千三百块钱,出不起大头,妈妈只好带着两千块,自己去陪护。
这样,出了一点钱,而且出了力,亲戚们就不好再多说什么。
又是过年啊,家里没有钱了,买不起肉。
我看到桥底下有村干部在杀羊,我看到他们把羊分割成一块一块的,装进礼品袋,说要去送给上面的书记,镇长。
他们不要羊蹄,他们把羊蹄扔掉了。
我就去捡啊,我想着,羊蹄也是有肉的吧,过年了,总要有一点肉才算是完整的嘛。
我抱着三个羊蹄往回跑的时候,一个干部拦住我,说:“王会计怎么让孩子来捡羊蹄吃,来来来,把这包肉带回去。”
我爸是村里的会计,不贪不拿,是个异类。
他那么说,我心里知道是为了恶心我爸爸。
所有人都知道,我爸爸不会拿的。
好气啊。
那年被我假借“回家喂狗”带回来的三个羊蹄,煮了半个月的汤,很香。
我后来再也没喝到过那么香的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