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姐妹注意!收彩礼不结婚也要退 真实案例敲黑板! 1⃣ 恋爱甜蜜期: 香港男生P 某和香港女生C 某2013年恋爱订婚,男方为表诚意,转账80万港币给女方母亲(备注“订婚彩礼”‼)。 2⃣ 分手撕破脸: 后两人感情破裂未结婚,男方要求退钱,女方却称这是“分手赔偿”拒不退还! 3⃣ 法院神判决: 深圳罗湖法院一锤定音:备注写清是彩礼,分手必须全返还!(⚠哪怕双方都是香港人!) 重点划起来! ✅ 转账备注超重要! P 某转账时明确标注“engagement fee(订婚费)”,成为胜诉关键证据! ✅ 香港人也要守内地法! 钱在深圳转的,法院就有权管!别以为户籍在香港就能躲! ✅ 恋爱大额转账=彩礼? 法院认定: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分手就得退! 给姐妹的真心话 ✨ 收钱需谨慎! 哪怕备注是“礼物”,也可能被认定为彩礼! ✨ 恋爱别上头! 大额财物往来留凭证,保护自己也尊重感情! ✨ 法律不看户籍! 在内地转账,香港人也得按内地规则来! 彩礼纠纷 香港法律 跨境纠纷 彩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