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1945年才“光复”的?很多人以为,这是“法理回归”的起点。错了!真相是,台湾学者刘维开11月2日罕见在北京提出:真正的“法理回归”,从1941年中国对日宣战那一刻就已启动。这不是“历史情感”,这是一次“法理主权”的“提前清算”。 刘维开的“1941年回归论”,是一颗“法理炸弹”。它抓的不是1945年的“日本投降”,而是1941年12月9日中国的《对日宣战布告》。那份布告,白纸黑字宣告“中日间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关系者,一律废止”。 “一律废止”这四个字,就直接“引爆”了1895年的《马关条约》。《马关条约》是日本“合法”占据台湾的唯一“地契”。 过去老的说法是1945年“战后光复”,这等于把“归还”的执行权交给了“盟军”。这就给“台独”势力和美国留下了“地位未定论”的法律黑洞(比如《旧金山和约》)。 但1941年这个“锚点”一扔出来,整个法理逻辑就全变了。 如果那张“地契”(《马关条约》)1941年就被中国单方面(主权行为)撕毁了,那日本从1941年开始对台湾的占领,性质是什么? 它不再是“条约下的管辖”,而是“赤裸裸的非法侵占”。 这就意味着,台湾的“法理主权”在1941年就已“自动恢复”为中国领土。1945年的“光复”,只是在“法理回归”之后,执行的一次“物理清场”,是把“非法占屋者”赶出去。 这个“1941年剧本”彻底绕开了所有“战后条约”的陷阱。它把台湾回归的“合法性”,从“盟军施予”强行拉回到了“中国主权自决”。 这就是“法理斗争”的终局。它用“1941年宣战”这根“钢钉”,把台湾的主权归属,死死地钉在了“中国抗战”这块基石上,彻底封死了“地位未定”的任何解释空间。 你怎么看这次“法理主权”的“1941年锚点”? {我的分析,不看热闹,只看门道!转发收藏 → 随时复盘 | 点赞关注 → 快人一步!主页精彩内容,【点我头像】立马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