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因其事务琐碎,很多矛盾纠纷难以处理。近期,基于司法实践,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包头生活便民一点通志愿者协会申请成立了“便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调会),探索新型物业纠纷调解方式。
据包头生活便民一点通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今年9月,该协会先后向青山区、昆区和东河区司法局提出成立“便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申请,并得到了司法局“同意备案”的复函,随即他们便在各区成立了“物调会”。
“物调会”的调解人员由律师、物业专家、社区工作者等人员组成。调解则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受理、调解“三免”服务。
自“物调会”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多起案件。比如青山区的一个老旧小区,因物业矛盾突出,物业公司早已停止服务并撤出小区。由于小区众多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准备诉诸法律,并将情况上报青山区综治中心。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减少司法资源浪费,综治中心将案件移交“物调会”。经过“物调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目前已有部分业主交了物业费,其他业主也表示愿意和物业公司进一步协商解决交费问题。
什么样的物业纠纷可以找“物调会”调解?据介绍,除物业费纠纷外,“物调会”主要负责调解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公共收益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涉及物业服务的相关纠纷,其中还包括停车管理、新旧物业公司交接等出现的纠纷。只要事涉物业纠纷,谁都可以找他们调解。
“物调会”调解完,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又会怎么样?从本质上而言,“物调会”并非法律机关或机构,因而其调解并非法律裁决,只是一种第三方介入的民事调解。虽然如此,但其调解程序、方式、原则等,也是遵循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并接受司法部门监督和指导。因此,“物调会”作出的《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物调会”的出现,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纠纷或矛盾成因复杂、调处不易,解决此类问题不能单靠行政或司法力量。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物调会”可以更好地站在公正立场上处理和解决矛盾,不失为一种值得推广和尝试的调解方式,未来他们也将让“物调会”发挥力量,帮助调解处理一些可能出现的物业纠纷。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学工;编辑: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