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晚9点40分许,西安市民周女士行走在灞桥区柳鸣路上,突然遭遇男子蒋某武的强制猥亵。根据事后法院判决书,蒋某武尾随周女士近百米,强行拽倒周女士后压制其行动,并亲吻周女士嘴部,后蒋某武因被害人呼救心生恐惧逃跑。10月27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蒋某武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这也意味着半个月以后,蒋某武即将刑满释放。11月14日,周女士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拿到判决书之后她就向检察院申请了抗诉,她认为蒋某武的行为属于强制猥亵和强奸未遂。14日当天,周女士带领红星新闻记者重回了案发现场。来到柳鸣路附近的一处围墙边,她指着现场说,蒋某武当时就是在这里对她实施了强制猥亵。被侵犯的周女士随即使劲地反抗,用胳膊去撕扯对方,以免自己的裤子被脱下来,同时大声地呼喊救命。由于当时双方脸挨着脸,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便使劲地咬蒋某武的嘴唇。整个侵犯过程持续了两三分钟,周女士说,虽然事后查明对方喝了酒,但是她感觉蒋某武大脑非常清醒,没有任何恐惧心理,直接就在街头对她实施侵犯。“就是要把我的裤子脱下来,不达目的不罢休。”周女士说,即使是她在拼命呼救的时候,对方也没有想要放弃的意愿。在反抗过程中,周女士将对方的嘴唇咬破,蒋某武的血流到了周女士嘴里,她甚至能感受到对方血流的温度,而正是这一举动也成为日后给蒋某武定罪的关键性证据之一。“然后他就立马逃跑了”,周女士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