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痛斥《监狱来的妈妈》:绝不能让杀人犯偷走社会话语权
全网热议的《监狱来的妈妈》,我坚决抵制上映!刻意美化杀人犯、篡改案件真相,放任这类作品流通,实则是在挑战法理底线、透支社会正义。
影视创作可以讲人间百态,但绝不能颠倒黑白、为恶行洗白。影片原型赵箫泓的案件判决白纸黑字有据可查:2009年因家务琐事和丈夫发生口角,互殴期间她主动取刀,精准刺中丈夫致命部位,拔刀刻意加速受害者离世,全程不存在长期家暴,更谈不上正当防卫。
法院明确裁定:纯属琐事引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无家暴认定、无防卫情节,只因自首从轻判罚十五年。可电影却肆意篡改事实,把冲动行凶包装成长期受家暴的弱势母亲,硬生生将杀人犯塑造成悲情受害者。
纵容杀人犯借助影视洗白自己、收割流量话语权,危害远超想象。一来混淆善恶边界,颠覆大众对法律的敬畏,让普通人产生暴力可被共情的错误认知;二来极易撕裂两性关系,挑起无谓对立;更会扭曲青少年三观,让懵懂孩子分不清是非对错,漠视生命尊严。
纵观多国法规,都严格限制罪犯靠犯罪经历牟利洗白,我国法理也明确禁止美化犯罪、错位共情。创作不能无底线,流量不能凌驾正义。
守护社会公序良俗,坚守法律道德底线,我们都该坚定说不,拒绝为洗白恶行的作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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