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归男方,孩子却一直我在照顾,现在他反悔想要回,怎么办?

宏硕聊社会 2023-12-07 02:54:01

原创 郑振炜 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

近期一当事人找到我们,说离婚时为了能够快速协商办理,便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拱手相让给男方,让男方抚养孩子。但是,离婚后没多久,男方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便通知当事人接走孩子。自此,孩子就一直跟随当事人生活和学习。

期间,母子相处十分融洽,感情深厚,但男女双方没有拟定变更扶养协议。最近,男方开始反悔,多次想要回孩子,而孩子已经跟随当事人生活多年,对现在的生活和教育环境早已熟悉,孩子和当事人无法分开。于是,当事人带着疑问急切地前来寻求帮助。

当事人:律师,我不想让孩子离开我,我该怎么做?

律师: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权约定归男方所有,事后双方也没有签订变更扶养协议,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重新确定抚养关系。

律师:孩子现在几周岁了?

当事人:已年满10周岁了。

律师: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有没有询问过孩子个人意愿呢?

当事人:有的,他愿意继续跟随我生活。

律师:平时有无孩子共同生活的日常生活照、亲密照等等记录?

当事人:有的,平时我会带孩子出去吃饭、买衣服、上兴趣班、旅游等,让孩子体验新事物。

律师:我再了解下,男方有什么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吗?

当事人:他脾气暴躁,更是在最近的微信聊天中发一些威胁、恐吓的言语,这些算不算?他根本不会且不适合照顾好孩子。这几年孩子在我这边生活时,男方一次都没有来看望过孩子,孩子对他是陌生的。

当了解完事情的具体情况和客户需求,并且知道事实是对当事人有利的情况下,我们充满信心的给客户肯定的答复,并积极指导客户整理和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最终,在我们的精心准备下,法院判决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客户对案件结果相当满意,对我们的专业度十分认可。

律师建议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许多当事人在当时离婚的情境下,或不想过多和对方掰扯不清,或不想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走诉讼途径,激化双方矛盾。这时,两人中就必须有一个人要妥协,去接受另一方不合理的要求,而达到先离婚的目的,往往这种也会导致后续衍生出其他麻烦。

因此,律师建议,当初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双方都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你又不想走诉讼途径判决抚养权归属的,不妨这样做:

若孩子一年半载就年满8周岁,又大概率愿意跟随你的情况下,你就可以考虑先妥协快速办理离婚,等孩子满8周岁的时候再去起诉变更抚养权。

若你就是不愿意妥协,把孩子让给对方,在确保自身的抚养优势大于对方时,那建议直接起诉离婚,让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这样就能省去后面的麻烦,一次性处理离婚和抚养权事宜。

参考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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