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人间芳菲的四月天,窗台上洒下了斑驳的暖阳,房间内飘进了缕缕花香。躺在卧室里的秦先生虽已感知到春意,却仍无法消解他心中浓重的愁云。桌上丝毫未动的冰冷饭菜和秦先生满脸的倦意昭示着他正经历身心的双重煎熬。
一切还得从那次突发的腹痛说起。2023年3月,秦先生在上班途中突然开始腹痛,冷汗直流的他立马赶去北京东城区某医院就诊。经诊断,其患有腹主动脉瘤、高血压、脑血管病等疾病,需要手术治疗。
秦先生入院不久便做了手术,但他术后并没有想象的轻松,总是伴随着身体疼痛。经检查发现,他出现了右侧股动脉假性动脉瘤,医院紧急实施了第二次手术治疗。秦先生本以为这次手术可以一劳永逸,没想到变故发生得如此迅捷。同年4月初,秦先生刚回家休养两天,就因突发低血容量性休克再次被送往医院抢救,接受了第三次手术治疗。
一个月内接二连三的手术给秦先生留下了浓浓的阴影。他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产生了怀疑,对就医治疗产生了恐惧,对恢复健康也失去了信心。日复一日的担忧和恐惧让秦先生食不下咽,夜不能寐,身心都经历着煎熬。直到三个月后,秦先生看电视时偶然被律师主讲的一期普法节目点醒了,他认为自己的遭遇和医院脱不了干系,于是他要求医院赔偿损失。该医院认为整个诊疗过程合法合规,秦先生术后恢复良好,所以拒绝赔偿。
与医院多次沟通失败并没有动摇秦先生维权的决心,他很快从普法节目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王翔宇律师、常艳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两位律师在了解案情后,首先全面收集了秦先生的病历材料和三次手术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单据,随后对病历材料进行仔细查阅,并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经研究,律师发现,秦先生在第一次手术治疗后出现右侧股动脉假性动脉瘤,与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压迫敷料移位有很大的关系。
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分级和鉴定标准,秦先生的身体状况尚不构成伤残,律师经过权衡为秦先生出具了调解维权的方案,以节省他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也便于他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在方案获得秦先生的认可后,律师向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该医院一开始态度强硬,坚决不赔偿。律师细致地指出医院在手术中的操作不当之处,提供了诸多单据证明秦先生付出的金钱,同时还提供证据证明秦先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要求医院赔偿相应损失。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限期一次性赔偿秦先生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
调解结束后,秦先生拿着调解协议喜忧参半,喜的是调解结果远超他的意料,甚至还有精神补偿,他非常满意。忧的是这份协议的法律效力强吗?医院真的会遵守协议赔偿吗?
为了打消秦先生的顾虑,律师随即向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经过审查,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若医院拒绝履行义务,秦先生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半个月后,秦先生兴奋地告诉律师,他的赔偿金已到账,他准备出去走走,然后回归工作岗位。律师从秦先生轻松的语气中感知到他心中的阴霾已慢慢消散,一切都在慢慢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