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变独占?“0元购共享充电宝”可能会坐牢!

知恒律师事务所 2024-07-22 18:04:15

近年来,随着共享充电宝在各大商场、店铺中普及,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其“自助”的特点,利用平台对客户的信任为自己牟利。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有商家在网络上售卖“共享充电宝0元购”教程,甚至商家称,购买后可以按照“教程”多次私占充电宝,再将其售出“回本”。调查发现,所谓的“教程”实际是利用特定的话术骗取平台的信任。

知恒释法

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平台对客户的信任,谋取不义之财,这种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行为人实施此类行为次数不多,涉案金额较小的,虽然可能不触及刑法但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网上兜售此类“0元购”教程的商家,可能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教唆犯罪。

诚信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切莫因小便宜而触及法律的红线。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本文来自知恒律师事务所,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下方评论或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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