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痛心了,南京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15条生命消失!据《新华日报》消息,2月23日凌晨4时39分,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本次事故现场明火于当日上午6时左右被扑灭,现场搜救工作于下午2时全部结束。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所有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
微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发生过多起了,为什么依然引不起人们重视呢?随着电动自行车越来越普及,居民小区停放电动自行车已经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到两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全国各地已发生了多起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像这样由于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重大火灾事故的也发生了不止一起!
主要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点:一是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所使用的电池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有些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利润,以欠充好,使用了不合格劣质电池。这应该是最根本的原因所在。二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不负责任。许多小区的物业管理,根本谈不上什么管理,小区里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没人管,没有充电设备或充电设备不够用也不解决。大多数物业公司的所谓管理就是收取物业费、水电费,为难一下业主,卡一卡快递与外卖小哥,小区里卫生与安全隐患排查、维修,几乎没有什么动作与措施。三是小区业主自私自利,侥幸心理严重。随处可见的是,许多业主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有很多业主还把电动自行车用电梯推进自己家里充电,给自己、家人和邻居都带来了重大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国家有关部门还麻木不仁到几时?电动自行车不是国家批准生产的吗?不是有国家标准吗?不是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吗?这些不合格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是如何流向市场的?主管部门是否尽到对生产销售地监督管理责任?人命关天,痛心疾首!希望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很好地抓一抓,管一管!物业公司也该清理一下了,难道弄几个老头老太太往那一撮,就可以办理物业公司了?谁来管理监督考核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有哪些主体责任?如何举报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广大业主委员会该尽-尽责任了,对物业公司履职管理服务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达不达80%以上满意度,炒了它,并拒交物业费。各位业主朋友们,警醒吧!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你的自私自利,不仅害得你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会灰飞烟灭!你还连带了邻居们,你还涉嫌违法犯罪,就算你侥幸不死,你的良心过得去吗?估计你的下生将在监狱与悔恨、歉疚中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