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山西省太原市的闫先生向山东省滕州法院姜屯法庭邮寄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暖人民不辞辛苦解民忧”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字里行间诉说着他对人民调解员的认可和真诚感激。
案情简介
闫某是一名书画爱好者,2023年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点进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直播间,在后续的几个月内多次在该直播间购买书画作品,价值共计4万余元。闫某收到货物后,经线下多方查证,发现卖家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问题,遂与卖家联系要求退款。卖家在退回几千元的货款后,对剩余3.5万元货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闫某多次催要无果,只能诉至滕州法院。
调解过程
滕州法院姜屯法庭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指派调解员孔凡敏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在收案后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分析案情,法庭同时指派干警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最终联系到了案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某,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被告公司通过抖音平台退款渠道返还了闫某的3.5万元货款,案件经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
一纸诉状,一份期待,跨越千里;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饱含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是滕州法院的不懈追求,下一步,滕州法院将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众新闻记者张环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