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是否应该限制离婚次数?

小仲子以案说事 2024-05-21 11:19:32

汪某在520当天官宣和李某恋情,如果这次他们能修成正果,就是汪某第五次结婚了。

现行的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这种反反复复的结婚离婚,必定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初衷的。

当然,对于普通人而言,也完全做不到多次结婚离婚,因为每一次结婚离婚的代价都是巨大的。

反反复复结婚离婚的人,只有一种人,就是非富即贵。甚至给人一种错觉,反反复复结婚离婚的人都是有实力的人。要不然,正常点的姑娘见到男人离了三四次婚,躲都来不及,怎么还敢贴上去呢?

小编觉得,虽然明星离普通人很遥远,但这种反反复复结了离的情况,并不值得报道,这在无形中也在宣扬一种错误的道德观。

明星的一举一动,都有引导普通人的成份的,如果公众人物不能做到以身作则,效仿他的人只会模仿的更糟糕。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多次结了离,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甚至给人一种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错觉。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人结婚离婚不管次数多少都不违法。只要他们愿意,再结十次八次也没问题。

小编想表达的也不是说他们做的不对,而是想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在法律上规定结婚离婚的次数?

如果有次数的约束,小编相信离婚率会大大下降,结婚的两人也会考虑清楚再结婚,而不是草草结婚草草离婚。

小编觉得,这是一个可以探讨的话题,也是一个有必要探讨的话题。司法的进步不也正是在每一次探讨中成长的吗?

对此,各位小伙伴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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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仲子以案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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