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无力抚养,将女儿“送人”!现在看女儿长大了,立马前来争夺抚养权!不要的是他们,现在来争夺抚养权的也是他们!把女儿当做什么,是一件物品吗?
2024年6月份,江苏镇江市丹徒区的冯女士遭遇了一件窝心事!自己辛辛苦苦养了15年的女儿,如今要被人抢走了!关键是法院一审支持了生父母诉讼请求!判决冯女士收养关系不成立!随即,冯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诉!
左边是小媛,右边是冯女士
事件详情:
15年前,26岁的冯女士,与结婚四年的丈夫程先生一直未生育子女,两人急得不行,最后两夫妻一合计决定收养!
经人介绍,抱养了刚出生一周的女婴(小媛)夫妻俩一看到女婴,欢喜的不得了!
后据冯女士了解,小媛的亲生父母(穆某及妻子胡某)家庭条件不好,是农村的,因为早先就育有一儿一女,现在又生下了第三胎小媛!抚养压力剧增,承受不起!才决定向小女儿送养!
由于当时冯女士,未满30岁不符合收养条件!他们就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感情破裂,风波再起2019年,冯女士与丈夫程先生感情破裂!和平离婚,约定女儿小媛由丈夫程先生抚养!
两年后,2021年冯女士通过法院要求变更小媛的抚养关系。同年法院判决小媛由冯女士抚养,程先生承担小媛每月生活费及教育、医疗费的一半。
一审判决书
到这儿本来还是好好的,可是程先生心里不得劲!毕竟小媛不是亲生的,就不太愿意支付抚养费用,两人因为小袁的抚养费以及债务清偿等问题矛盾不断!
最后,程先生就想了一个办法,去找小媛的亲生父母!经过多方打听,还真给他联系上了!
偷偷地取得了小媛的血液样本,对双方进行亲子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穆某夫妇是小媛的生物学父母。
然后小媛的亲生父母穆某、胡某在得知检测结果后,直接一纸诉状,将程先生、冯女士告上法院,请求确认其收养关系不成立。
法院判了一审支持生父母:当时养母冯女士26岁,不符合年满30周岁的收养条件!已及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冯女士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一审判决后,冯女士不服,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穆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冯女士认为,自己与小媛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15年的朝夕相处!感情早已旧深厚无比了!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这么多年的悉心照料,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双方已形成事实收养!
并且对于前夫擅自采取小圆的血液样本,去做亲子鉴定,表示不认可!自己才是小媛的监护人,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非法证据,法院不应采信!
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一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小媛明确表示“愿意与冯女士共同生活!不愿意与亲生父母穆某生活!”
小媛都15岁了,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吧!一边是悉心照料自己15年的养母,一边是毫无感情基础的亲生父母!
应该要给予孩子,自由选择的权利!法院判决也要有温度!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