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当地政府作出回应

农村宝妈胡大侠 2024-03-22 10:57:37

近日,广东阳山县发生了一起性侵案,一名13岁男孩将一名8岁女孩侵害,导致女孩下体流血,处女膜破裂。女孩父母报警后,警方却称男孩未满14周岁,不予立案。

现性侵者已回到学校正常上课,也没受到学校的任何处罚。

谁来保护这个被侵害的8岁女孩?难道未成年人被未成年人性侵、霸凌、甚至杀害就该活该吗?

案件回顾:

事情发生在2月26日,广东清远阳山县,下午5点左右,8岁的陈果和读五年级的姐姐放学后就一起到附近的公园玩儿。

玩儿着玩儿着两姐妹就发生了争执,姐姐一气之下就丢下陈果就回了家,而陈果则独自一人在公园里玩儿耍。

就在姐姐离开没多久,悲剧就发生了。一男孩将陈果拉到公园的一处房子里强行把陈果给性侵了。

陈果见下面出血了,非常害怕,哭着跑回家将这事告诉了她的父母。

陈果父母得知后非常愤怒,立马报了警。并带着陈果去医院做了检查。

检查报告显示: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有两处淤黑。

很明显就是性侵。

受害者家属:坚决不和解。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很快出警。当天晚上8点50分左右就在五六公里外男孩同学家找到了他,并将其缉拿归案。

经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孩叫陈某某,13岁,也是一名学生。对于性侵8岁陈果一事陈某某也是供认不讳。

警方联系到陈某某家长,陈某某一到派出所就称家里穷,没有钱,可以给陈果父母2万块钱,但陈果父母必须写下谅解书。

儿子做了这样子的事,这对父母不但不道歉反而还这么嚣张,这让陈果父母感到愤怒至极,表示坚决不和解,一定要控告陈某某,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方:未满14周岁,不予立案。

2月28日,警方通知陈果父母,称根据国《刑法》和《未成年保护法》等规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作案时不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处罚,也不予立案。

这样的结果对于陈果父母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女儿被性侵,心理生理都受到巨大的创伤,甚至这个阴影可能会跟随她一辈子。然而造成这一切的恶魔却什么事都没有,甚至还回到学校,继续上课。

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为了让陈某某受到法律的制裁,陈果父母坚决不同意警方的处理结果。

无奈之下只能将该事发布到了网上,寻求舆论的帮助。

当地政府回应:已成立联合工作组调查处理

此事已经发出,很快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纷纷站陈果父母这边,喊话必须严惩凶手。

面对舆论的压力,3月20号,广东阳山县人民政府作出回应,称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此事。

目前陈某某被送到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也对陈果一家进行了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最后:

期待有一个好的结果,还陈果和家人一个公道。

法律不能成为坏孩子的保护伞,如果未成年人犯罪不能妥善解决,以后此类悲剧会越来越多。

估计以后小学生上学书包里背的不再是课本,而是刀。

不为犯罪,只为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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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宝妈胡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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