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醉汉言语挑衅女学生,三名男学生发现后进行了阻止,然后双方发生口角。醉汉冲进校内对其中一名男学生(小超)进行锁喉,被男学生还击倒地。当事双方被随后赶来的民警定义为互殴,也都签了谅解书。但随后倒地醉汉被诊断为脑疝,还手学生遂及被以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仅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件事,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小超进行刑事拘留并没有做错。因为小超和醉汉当晚确实承认双方是互殴,并签了谅解书。有了承认互殴为前提,后醉汉又查出了脑疝,受伤程度较重,依法警方必须对小超进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也并不代表一定会被公诉,更不代表小超一定会被判刑,最终的结果还要看整个过程小超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如果被警方认定为正当防卫,小超则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甚至不用赔偿一分钱。
如果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认定为防卫过当,小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赔偿和服刑也都在所难免。
此案发生后,网友们一边倒的在指责办案警察,其实是不理智的。冲突双方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只要有人达轻伤以上的受伤标准,警方都必须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这是警方的办案程序,也不是说刑事拘留就一定代表有罪。
小编认为,本案中的醉汉有锁喉的动作,小超被锁喉后,在紧急情况之下,进行的还击,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喉咙部位是相当敏感和脆弱的,被锁喉甚至有生命危险。人说到底也是动物的一种,所有的动物在捕猎时都尽量不让自己的喉咙部位暴露在对方面前,因为一旦被锁喉就基本可以宣告生命结束了。
小超被锁喉时,也完全可以理解成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加上对方还是醉汉,下手没有轻重,小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小超此时还击可以认定为正常防卫。
而且小超只是用手还击,完全没有任何过当的行为,至于醉汉摔倒导致脑疝也不是小超所能预料到的。
本案其实很清晰,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小超合情合理合法,但事后有监控为证,也有其他人证,都足以认定小超当时生命存在危险,所以他进行了还击,当有足够证据证明小超是正当防卫时,也就应该释放小超了。
认定正当防卫的条件是苛刻的,程序也是复杂的,是需要花一些时间的,所以大家也别仅仅因为小超被刑事拘留,就开始各种指责。
昆山龙哥反杀案,当事人不也是第一时间被刑拘了吗?所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当事人也都第一时间被刑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