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如鸣钟般召开了一场交叉执行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并同步揭晓了一批人民法院交叉执行的典范案例。黄文俊,最高法执行局的领航者,向我们娓娓道来:自2023年10月起,交叉执行试点的种子已在19个省(区、市)法院的沃土上生根发芽,通过这一创新方式,一批棘手、关键且久攻不下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攻克。最高法执行局更是身先士卒,亲自督办5件交叉执行案件,成果斐然。进入2024年,交叉执行工作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有序进行。自试点以来,全国法院交叉执行的案件数量高达72843件,成功执行到位金额高达398.91亿元。为了确保交叉执行工作的规范进行,最高法近日出台了精细的指导性意见,对执行方式、程序、上级法院的调度指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范。尤其是对那些在交叉执行中取得显著进展的案件,最高法更是进行了严格的评查,严查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执行不力与腐败现象,一旦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以此推动执行生态的净化与提升。以王某某申请执行案为例,经河南高院的督促执行,发现原承办人存在消极执行、违规终结执行等问题,最终该承办人受到了政务记过的处分。这起案件始于2019年6月14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某与焦某某之间的12.3万元欠款清偿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然而,焦某某仅支付了3000元后便不再履行协议,王某某遂于同年10月15日申请执行。获嘉县法院迅速立案,但执行过程中却遭遇重重阻碍。直到2024年4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交叉执行,一方面由省高院亲自督促执行,另一方面变更案件承办人。经过一系列的有力措施,最终焦某某名下的股票被强制变卖,房产得以处置,案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被执行人的家属更是主动将剩余案款交到法院,此案得以圆满执行。黄文俊局长强调,交叉执行虽然突破了执行管辖的常规界限,但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决定交叉执行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同时,交叉执行工作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结合流程监管、质效评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执行案件的监管力度,完善执行监督管理体系,压实各层级法院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执行行为的规范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