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1日)发布6件惩治涉麻精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明确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6件典型案例分别是:闫某智走私、贩卖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刘某永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徐某贩卖毒品案;刘某庭非法提供麻醉药品案;吴某芬等人贩卖毒品案;刘某军等人贩卖毒品案。
这批典型案例涉及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包括三唑仑、依托咪酯、杜冷丁、曲马多等,类型多样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深挖毒品漏罪、漏犯,并及时追诉。在严厉打击该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失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堵塞行业管理漏洞。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当前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多样化,来源渠道广泛。这些案件中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种类多样,有三唑仑、依托咪酯、杜冷丁、曲马多、盐酸吗啡注射液、氨酚羟考酮等等。涉案麻精药品的来源渠道涉及境外、医院、药店、个人等,其中部分案件的犯罪主体为医疗从业人员。
涉麻精药品犯罪案件的贩毒人员或使用寄递方式运输毒品,或借助职业便利条件实施相关犯罪,其行为方式具有多样性、隐蔽性的特点。
下一步,检察机关在对毒品犯罪整体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对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案件的惩治力度。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设计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打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质效。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防止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通过寄递方式流入非法渠道。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