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人道!广州服装厂的工作时间长达18小时,服装厂的老板曾公开喊话,说自己有背景,不怕劳工局调查。我想说的是,是什么让这些服装厂老板胆大妄为?在公然违反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员工长时间加班,每年都有人在车间晕倒或晕倒。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此外,《劳动法》规定了与延长工作时间有关的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亲爱的读者,你认为18小时工作时间应该被国家强制执行8小时吗?欢迎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