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名网友通过后台留言跟我探讨一个问题:湖南省属高校为什么不设置党委常委制?
遵循网友指引,从公开资料来看,湖南除了部属院校实行了常委制以外,其他省属高校均没有实行常委制。
也就是说,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均为党委委员,而不是党委常委,所以湖南省属高校大部分校领导的职务前缀均为党委委员、副校长,而不是党委常委、副校长。
搜索网络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内地所有省份中,唯有湖南是如此,除了湖南以外的其他所有省份,只要满足了设置常委制条件的高校均设置了常委制。
例如,四川、北京等省份,无论是大学还是学院,或者是高职院校,乃至民办本科高校,民办高职院校,均实行党委常委制。
此外,湖北、安徽等省份则是另外一种设置方式,即本科院校设置党委常委制,而高职院校不设置党委常委制。
不管是那种形式的设置,这些省份的绝大部分高校均为党委常委制。
为何全国都推行高校党委常委制,而唯独湖南高校还没有推行党委常委制呢?
我认为这并不是湖南高校不懂关于高校党委领导班子设置方面的政策,而是另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所导致。
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湖南高校均是按照党委委员的形式设置,贸然改为党委常委制,将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工程,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这不利于当前的形势发展。
另一方面,如果要统一设置为党委常委制,则必须在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换届时才能进行,目前还处于时机不成熟的时候,所以也暂时无法执行。
再者,关于高校党委常委制的设置权限问题,到底是归于组织部门还是教育部门,恐怕还有所争论,当下估计也尚未明确。
当然,只要湖南想要推行高校党委常委制,只需向周边省份取经学习即可,因为其他省份已经推行多年,在这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不过,我认为湖南省属高校之所以未推行党委常委制,可能还一大原因在于实行党委常委制之后,会造成官员臃肿的问题,以及高校行政化色彩更浓的后果。
目前,全国舆论一致认为山东人是最喜欢当官进入体制内工作的,但事实上湖南也是如此,进入体制内比什么都看得重。
一旦设置党委常委制,就如同县市区、地级市一般了,因为湖南县市区和地级市一般都是实行常委制,如此一来,恐怕难免会造成高校领导干部产生一种错觉,自认为自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领导干部。
这种错觉的发生,会导致高校行政化色彩更浓厚,不利于高校事业的发展。
因此,湖南省属高校不实行党委常委制,也有其独特的历史原因。
不过,在我看来,是否实行党委常委制,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只不过在高校党委议事决策时,少了一道前置酝酿程序而已。
况且大部分设置了党委常委制的高校,也没有真正发挥党委全委会的作用,除了党委常委以外的其他党委委员,也大多处于形式上的名义党内职务,并没有发挥实质作用。
如此看来,湖南省属高校不实行党委常委制,反而还是力戒形式主义的一个策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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