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3 日,央视报道了全国夜查电动自行车的新闻,一时间引起大范围讨论,要知道这是首次如此大规模的行动,而且是夜晚行动。从数据来看,还是令人震惊的。
给出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一直在攀升。
从这些组成单位来看,以后估计会常态化,换言之以后想骑电车估计会一不小心就被收走了。
然而,最近报道了一则新闻:北京成为首个共享共享电动车的一线城市。时间是 5月 30 日投放,而招标的申请材料是 5 月 24 日截止。
4 月 28 日成立的整治电动车专班,5 月 23 日夜晚查电动车,5 月 24 日是递交共享电动车的截止日期,这时间怎么衔接得那么准?是不是偶然呢?
是不是说私人购买的电动车有问题,而共享电动车就没有问题呢?
另外,都说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要严查电动车,是不是骑上共享电动车就会遵守交通规则呢?
电动车上路究竟是违法还是不违法?如果违法为何允许生产并销售,既然允许销售,为何充电和上路就查这查那呢?
电动车起火是电池的问题,收车又是做何呢?如果把电池集中管理是不是更人性呢?如果以后新能源汽车大量起火是不是又夜晚收车呢?然后再投入共享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