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渭南公安交警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各项工作,为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安全顺畅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2024年1月19日至25日全市查处酒驾醉驾人员名单和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具体名单如下: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案例一:
2024年1月13日23时许,临渭公安交警在沙王桥北口对倪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倪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倪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3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渭南头条#
交警依法对倪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2024年1月13日0时许,大荔公安交警在辖区西二环金地十字对张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0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依法对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
2024年1月12日20时许,韩城公安交警在新城区北二路对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渭南公安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春运期间,渭南公安交警针对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持续进行严厉整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心存侥幸,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