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传言“十大拒绝喝酒的理由”
酒精过敏、已经戒酒、明天体检……
其中,最有效的便是 “要开车”
原因很简单
饮酒后驾车,代价有点大
理由一:“我技术好,换把手”
近日,安顺交警在西秀区伍家关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日晚22点9分,吴某某驾驶小车被交警拦下,车窗打开后能闻到明显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吴某某称:自己中午时喝了点酒,晚上出门时是爱人在开车,但因为她半坡起步不太好,在遇到上坡路的时候就换了自己来开车,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
最终,吴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理由二:“我没喝多,我很清醒”
近日,安顺交警在西秀区中华北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凌晨1点34分,程某驾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程某有酒驾嫌疑,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交警的询问,程某称:自己今天去给朋友送亲,所以喝了几杯,想着没喝多少,不影响驾驶,再加上已经凌晨,应该不会遇见交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经核实,程某于2023年2月28日取得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中,此次因酒驾被查处,不仅要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其驾驶资格也被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