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物业经理举报业委会主任侵占20万物业费!

荔枝新闻 2024-08-05 17:20:17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来为业主服务的,可无锡的一名业主委员会主任,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中饱私囊,侵吞了20多万元物业费。今天,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么一起案件。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琦介绍,“这个小区前后是有过数个物业公司的,这个物业公司的交替过程中,涉及到账册的移交、钱款的移交有很大的矛盾,特别是有一家物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业委会就公共区域的租金收入问题有很大的争执,双方发生了矛盾,前物业公司经理就进行了举报”。

今年年初,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进行了细致的走访调查,查明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徐某在担任某小区业委会主任、自治服务中心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方法,侵占了20多万元物业费。

张琦告诉记者,“该小区的业主长期对前任物业公司的不满之后,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成立之后又与前后几家物业公司发生了不满,之后业委会就自己成立了一个自治服务中心,成立之后疏于监管,很多财务是经由徐某的个人账户或者是他个人控制的微信号账户进行收款,造成了相关的资金监管失利”。

20多万物业费都被徐某用于了个人消费,挥霍了。徐某称,最初他也是想为小区业主服务的,但在金钱的诱惑下,迷失了自己。

张琦说,“徐某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非常积极,也获得了其他业主的信任,让他代表大家行使职权,但在后期他自己实际担任业委会主任之后,反而是将业主的这份信任和期待变成自己行使相关特权的资本,他擅自改动小区公共部分的用途,用于建停车场等等。”近日,法院审理后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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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05 17:34

    鱼有鱼路、虾有虾路,真是可耻可悲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