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铁的事实,不仅深深刻印在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中,更有着丰富的历史文献和国际法文件佐证。
早在元朝时期,中国的航海家们便已经发现了钓鱼岛,并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与利用。到了明朝初年,明政府更是将钓鱼岛纳入了行政管辖范围,这充分说明了钓鱼岛自古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明代航海日志《顺风相送》中的记载,更是为这一历史事实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除了历史文献的证明外,国际法文件也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等确定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文件,均明确规定了日本必须放弃其所侵占的中国领土,并将其无条件归还给中国。这些文件中明确提到的“台湾附属岛屿”,其中当然也包括钓鱼岛。这进一步从国际法角度,确定了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这些国际法文件的规定,日本的领土范围被严格限制于本州、四国、九州与北海道四岛以及“吾人所认可的周围小岛”。这一规定明确排除了琉球群岛(今冲绳)及钓鱼岛等岛屿属于日本的可能性。因此,所谓“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波茨坦公告中文版原文
然而,尽管历史和现实都证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中国,可日本方面至今仍对钓鱼岛念念不忘,不断采取行动挑战中国主权。这只能说明,其军国主义野心仍然未死,对于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滔天罪行的反省还远远不够。同时也从侧面证实了战后盟军对日本的惩罚虽然沉重,但显然离彻底清除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甚远。
战后确定的日本领土范围
面对日本的领土野心,国际社会必须提高警惕,防止军国主义在日本重新泛滥。同时,中国政府和人民也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绝不容忍任何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一事实永远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