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又再现,这次会寒多少人的心?

宛筠评趣事 2024-08-08 16:05:12

你见过最恩将仇报的一件事是什么?

好心送醉酒朋友回家,快到家时,她执意下车,迷迷糊糊卧在马路,被轧身亡,结果被其家人索赔十几万元。

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

01

“不要睡在马路那,会被汽车压的。”一名男子着急着大叫。接着又使尽全身吃奶的力气,想把醉的头都快低到马路的女生,拉到靠近人行道的地方。

却发觉自己身子全身软绵绵的,仿佛一阵风便能吹倒自己。

无可奈何之下,选择把双手举高,挥手,示意司机这里有人,需要避开。

很多车辆注意到,纷纷避开。

真是怕啥来啥。

一位司机超速行驶,像风一样。等司机注意到时,想减速却已经来不及了。

只见车身跳起来了一下,又重重砸向地板。

女子在睡梦中无意识当场去世了。

这名女子是怎么到马路中睡着的,这不由得让人好奇。

事情还要回到艾女子和一位姓赵的朋友醉醺醺地从KTV里面出来。

两人被服务员搀扶出了KTV门口。

恰巧的是,赵先生的朋友沈先生开车经过。

看到两人一会走到那,一会走回来,嘴里还念叨着,再来一瓶。

沈先生也看出来,二人喝了不少酒,此时正神志不清了。

连忙把他们接到车上,朝着赵先生家的方向行驶。

经过这么久的颠簸,艾女士有种想吐的感觉,等车停稳,便自行下车。

二人紧接着跟沈先生说,“你先回去吧,就剩一点路了。”

沈先生想着也是,便开车离开了。

他低估了人在醉酒状态下的危险性。

仅仅离开两分钟,艾女士感觉眼皮像被胶水粘住,直接以地板为床,以天为被,呼呼睡觉去了。

悲剧开始上演。

02

事故发生后,艾女士的家人反应也很迅速。直接追究司机的责任,获赔百万。

顺便把沈先生和KTV告上法庭,向两者索赔75万。

艾女士家人操作之谜,让沈先生感到气愤又糟心。

关键是交警作出诊断,艾女士醉酒躺在马路中间,负主要责任。

撞人司机车速过快,负次要责任。

刘先生与事故无关。

艾女士家人无中生有的情况过于让人寒心了。

在今年的4月17日,法庭开始审查这一案件,并给出了判决。

发生事故的地面平整,艾女士下车地点与目的地不远。沈先生行为已经尽到了义务,其行为属于“好意同乘”。

之后,法官驳回了原告所有诉讼,判决沈先生不需要赔偿。法官给出的理由便是,沈先生开车帮忙送朋友回家,属于“好意同乘”。

这个词的意思是免费让别人坐自己的车。

《民法典》中也对“好意同乘”做出了解释。

假如你免费让其他人搭载你的车,出了事故。分三种情况判决。

第一,你在正常行驶没有过错,就不用担责任。

第二,如果你有轻微的错误,法律会判你相应的责任。

第三,如果你造成重大的过失或故意,法律该判的罪行就不能减轻。

而沈先生判决属于第一种情况。

网上也确实有些声音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有些认为把人放路中间不妥。

有些人看到直接开喷,嚷嚷道:“那请问就这起案件的情况,应该把他们送到哪?送上床盖好被子才算吗?少点道德绑架行不行。”

也有网友建议,实际上更应该处罚那些没事就乱告,总想着占便宜的人,如果成功了就大赚一笔,失败了也无所谓,没有任何损失!实际上对社会风气的影响是巨大的!

不过,法律最后判决的结果确实大快人心。

03

然而,17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可没有那么幸运,随后双方以1万块钱和解。

有网友直说:“这个事件让中国社会法治倒退20年。”

法官的一句话,让不理解这个事件的人,都为之感到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你做的,为什么你要去扶他?”这句话一说完,全场静默。

17年过去,还是有很多人对这句话记忆深刻。

这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事件?

还要从彭宇下公交车说起。

当他下车时,正巧听到有人在痛苦地叫着。一看,直接看到徐老太摔倒在地,手还不停地扶着腰。

连忙把她送进医院,并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医院诊断出来,治疗费需要几万块钱。徐老太便一口咬定,是他撞的。

彭宇直接否认,宣称自己没有撞人。随后,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这件事却让很多人把那颗想帮助人的心给收了回去,变得冷漠起来。

知乎有位网友是受判决影响的直接承受者。

他是一位重病患者,已经透析了五年。有次去医院做透析时,在小区摔倒,母亲想扶却扶不起来。

最终想到一个折中方法,寻求路人帮助。

当寻求一个185的平头男子帮助时,却能看出这个男子犹豫写在脸上。最后还是说:算了吧,你们找别人。即使答主已经向他解释,并且只要帮忙一下,能起来就可以。

正如一句话所说:“或许是人性的自私因子使然,我们习惯于为自身在众人中的冷漠去找到一个客观而冠冕堂皇的借口……”

这让我们不由得深思,到底是彭宇案浇灭善良人的心,还是为人性的自私找了一个借口。

结语

《第二十条》中提到,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那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施以援手的人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法律应该让施以援手的人从心底里知道法为民生,法护施以援手之人。

愿每个愿意施以援手的人,法律能让其帮助别人的成本越来越低。

作者|鱼籽酱·撒欢



79 阅读:61109
评论列表
  • 2024-08-08 23:12

    南京法官王浩不出来说两句吗?

    995057798 回复:
    王浩确实牛逼,要是换个人,被网暴这么多年现在比龙哥都要大了
    邓运兵 回复: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看?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说话?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报警?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不去扶?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不去看?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不说话?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不报警? …… 这这这,碰到了,就是晦气啊[呲牙笑]
  • 山水 211
    2024-08-09 06:26

    蓄意诬告者不付出代价,就好不起来

    tb5456528 回复:
    这种类似诬陷名誉侵犯诽谤之类的属于自诉案,也就是说 如果你认为自己遭到了上述的侵犯,你需要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不提起诉讼就相当于放弃这个权利,而中国传统以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尤其相对于官司诉讼方面更是认为是麻烦。不知道有多少人有时间打官司。
    冰夜孤星 回复: tb5456528
    不是认为是麻烦,而是真的超级无敌麻烦。我正在起诉,有深刻认知。找律师,手机证据,整理资料就不说了。单单从开始向法院起诉到受理花了1个多月。受理几天后安排在一个多月后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才能立案,还不知道得多久才能立案,立案后得很长时间才能开庭,庭审后很长时间才能判决,判决后执行又不知道得多久。简单的案子花个半年都正常,复杂的案子可能得几年。
  • 这么多年了,碰瓷的好像还没入刑

    望水 回复:
    踫瓷,绝大多数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基本都按照个案的行为特征表现定罪量刑,有定敲诈勒索、诈骗罪的,也有定抢却罪的,也许还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
    索马里海盗驻罗定办事处 回复: 望水
    我是说没有特定的罪名,如果有应该不会那么碰瓷发生了
  • sk 89
    2024-08-09 03:19

    都什么年代了,还心寒,我的内心比大润发的杀鱼刀还冰冷

    乔包大家 回复:
    什么梗[笑着哭]
  • 2024-08-09 05:17

    为什么要把道德弄坏

  • 2024-08-08 22:54

    法官叫什么浩?

    用户14xxx05 回复:
    王八蛋的王
    空谷 回复:
    随他隔壁姓
  • 2024-08-09 21:18

    南京彭宇案寒了我两次心,第一次是在媒体的引导下以为他是冤枉的,感觉寒心,第二次了解了一审和二审的经过,感觉被彭宇骗了寒心,如果真再现希望不是和彭宇案一样

    浮世之诗 回复:
    所以呢?还是没洗白他的证据
    紫衫红袖 回复:
    低调处理而已,私下怎么解决的还不知道
  • 2024-08-09 10:56

    农夫与蛇的故事,一直在上演

  • 2024-08-09 19:29

    讹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法官支持跟没有惩罚

  • 2024-08-09 13:04

    人心坏了,几代人都找不回来了

  • 2024-08-09 06:49

    刘先生与事故无关,刘先生是谁?热心市民?

    用户17xxx12 回复:
    本来就是谁第1个报警准就是第1个怀疑对象尤其是命案
    丨丶灬年少er丨 回复: 用户17xxx12
    不是你杀的你报什么警是吧
  • 2024-08-09 05:55

    弃善从恶

  • 2024-08-09 02:21

    第二十条真的没啥共鸣的,前期铺的很好,但是后半段,莫名其妙的就对主角有利了起来,什么证据都自己冒出来了的。然而对普通大众来说,最困难的就是那些突然冒出来的证据。

  • 2024-08-09 10:27

    人之初,性本恶

  • 2024-08-09 08:55

    悲哀

  • 2024-08-09 13:22

    王浩之后,还会有王浩二

  • 2024-08-09 09:49

    换个可能性想想,如果司机把醉酒人平安送回家后,醉酒人在家挂了,死者家属会不会起诉司机:明知醉酒了不送医院而送家里担误抢救时机,,,,所以想要社会风气变好,法院就应该有所作用不予立案,减少施援方的法律风险和时间[微笑]

    用户50xxx63 回复:
    好想送的那个官司输了
    萤火 回复:
    不懂就问,在一个桌子上如果你不喝酒家属就不让你赔偿吗?
  • 小鸣 21
    2024-08-09 13:23

    要么沈先生赔偿,要么家属赔偿。个个都有枣没枣打一杆,就算胜诉也是一身麻烦,以后没人敢做好事。

  • 2024-08-09 12:49

    就因为这句话从此碰瓷成了光明正大的事,多少老头子立马再就业[笑着哭]

    雪山肥狐 回复:
    看的太浅了,讹人就业带动了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教室摄像头,使对公共场合的监控不会出现反对声音
    开心每一天 回复:
    [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慕慕 17
    2024-08-09 17:17

    沈先生当时叫个代驾或者打电话喊她家里人来接可能会好点 毕竟告自己家里人不划算对吧?

  • 2024-08-09 18:00

    应该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 2024-08-09 10:25

    一切事故的缘由就是钱作怪!

  • 2024-08-09 13:28

    他没把醉酒的她送酒店,说明这男人不行。他把醉酒的她送到离家不远的马路上让她下车1,说明他的确是不行

  • 2024-08-10 08:50

    不管是不是他撞的,这句话的杀伤力是无穷的,但我更感觉是有前缀内容在里面:因为是你撞的你才会本能的去扶,如果不是你撞的为去扶,可能法官了解可能的真相,断章取义就会意思完全相反,如同高考文章分析,要放在语境中理解每句话的意思。

    我朋友 回复:
    这句话无论如何都是洗不白的
    路过蜻蜓※ 关于 回复:
    你和王浩师出同门,还是金兰手足???
  • 2024-08-10 13:15

    劝酒追责

  • 2024-08-10 12:54

    诬告反坐

  • 2024-08-09 18:08

    标题党,已举报

  • 2024-08-09 22:02

    那个刘先生是哪里蹦出来的?

  • 2024-08-10 07:49

    自证这个词很好,但不值得拥有。一旦陷入麻烦,在自证过程中想办法不要自证,记住谁主张谁举证

  • 2024-08-10 13:12

    碰瓷不上刑,人贩子不一步死刑,总有人去试探底线。

  • 2024-08-10 11:39

    诬告反坐就应该写入刑法。

  • 2024-08-10 11:37

    就想知道南京王浩有没有被惩处!

  • 2024-08-11 08:30

    我送醉酒的女同事回家,到了小区门口我说到了,对方也醒了说谢谢自己下车进小区了,谁知道第二天她就没回去,在花圃里睡着了,还摔伤了,要是告我总不能怪我吧?难道法官要要求我送她到家,抱着她上床等她睡着才能走?

  • 2024-08-10 16:55

    法律负有主要的责任,为什么那些敲诈的碰瓷的人敢变本加利,越来越多呢?

  • 2024-08-09 11:37

    原来送佛是一定要送到西的[汗]

  • 2024-08-09 16:47

    这就不是一个事好吧[笑着哭][笑着哭]纯你妈扯淡了

  • 2024-08-09 10:25

    这年头送到家,送到床上盖好被子都不行,得在床边照顾,免得呕吐物给呛死了,必须等到人彻底清醒。

  • 2024-08-10 11:01

    你编吧,编,你不亏叫小编

  • 2024-08-10 07:00

    有些事情不是表面那样的!他本人无力支付这样对方保险公司还可以付!

  • 2024-08-10 13:58

    有一个小偷偷东西,被车创身亡了,法官还判被偷人家赔十几万……

  • 2024-08-10 09:08

    都不是好东西

  • 2024-08-09 15:12

    家里有矿随便扶,家庭条件一般考虑好了

  • 2024-08-09 21:32

    喝醉酒的目的是什么

  • gh 2
    2024-08-09 11:58

    打110,120帮忙啊

  • 2024-08-10 10:40

    象我们这种人微言轻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是非!!!

  • 2024-08-10 12:36

    这个法律早就这么定了吧,我们都知道醉酒必须送到家里人接手,喝酒不要劝酒,劝酒喝死了要赔偿

  • 2024-08-10 08:30

    当今社会好人难做。人之初,性本善。社会风气在改变。

  • 2024-08-10 17:07

    应该制定关于“诬告反坐”方面的法律了。

  • 2024-08-10 18:43

    能反告吗

  • 2024-08-10 09:42

    这样的醉鬼该死也是找死,可怜哪把司机给害了。

  • 2024-08-10 07:30

    不是一回事

  • 2024-08-11 01:01

    北京检察院公诉人闫芳,你为什么要还手。异曲同工之妙

  • 2024-08-10 00:56

    彭宇案那个是真撞到了,只是法官这句极度不专业的话把这事推到风口浪尖,也是这句话让那些媒体像闻到腥味的鲨鱼一样,各种假消息让大众以为彭宇是被冤枉

  • 2024-08-10 07:42

    最高法院应该重审南京彭宇案

  • 2024-08-11 01:49

    那就按敲诈勒索罪起诉,而且一定要罪名成立,一定要坐牢,这样才能扶正气,打歪风!

  • 2024-08-10 09:00

    如果不是你做的,为什么你要去扶他?南京市鼓楼区王浩法官将因此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2024-08-09 17:16

    这年头还敢扶[点赞]

  • 2024-08-09 16:20

    敲诈勒索,严重罪行

  • 2024-08-09 18:21

    活该

  • 2024-08-09 11:33

    我想知道那位法官,现在怎么样了,

    用户10xxx63 回复:
    活的好好的,没死。
  • 2024-08-10 09:25

    我就想知道现在那个法官什么处理结果如何?

  • 2024-08-10 22:49

    哟西 干得漂亮

  • 2024-08-10 10:12

    鸠噏文章!

  • 2024-08-10 09:38

    没事喝这么多酒干嘛

  • 2024-08-10 07:26

    都是成年人了,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找死还想赖别人,真是不要脸。

  • 2024-08-10 10:22

    建议讹人入刑诬告入刑碰瓷入刑。不需付代价却很可能有高收益,导致风气不好文明倒退。

  • 2024-08-11 06:14

    这么做不叫自私,叫自我保护

  • 2024-08-12 16:40

    女死者家属是“大吃四方”啊!这个要赔偿,那个要赔偿!反正把死人最大价值化!让她死得其所!不亏![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2024-08-11 00:00

    [得瑟]不是说彭宇承认过失了吗?

  • 2024-08-11 10:52

    彭宇后来承认撞老太太了。

  • ~n~
    2024-08-09 13:51

    这个还真的没事

  • 2024-08-10 08:12

    打死送到家啊!责任划清!

  • 2024-08-10 07:43

    别人饿了,或者你单纯的想分享,只要是别人有问题了,你一定跑不了。。你家里有果树,菜,别人摔倒了,你还是有责任。。以后除非给你的至亲,但凡你想送给别人,就要问自己有没有做好承担莫名其妙的风险责任!!!资本家把牛奶倒了是怕被别人薅羊毛,现在普通人也要把牛奶倒了,要是被讹上了,你就会有口难辩

  • 2024-08-10 08:42

    20年?我不信28年之后有敢去扶的

  • 2024-08-10 08:16

    现在的人就这样 早就变了 有没有理都要打一竿子 碰到王浩不就是一笔不错的收入啊

宛筠评趣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