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是在五十岁去世的,那一年岳父正好五十二岁,这个年龄不上不下,我跟妻子都知道岳父不可能就这样孤独终老,肯定还会再找老伴,我们也没打算阻止,妻子说的只要能找到真心过日子的,她也会支持。
就这样,一直到今年,岳父已经六十五岁了,这中间过了十几年,岳父先后找了四个阿姨想搭着一块过日子,最终都以分手告终,这其中不乏有钱的富婆,但最后都没能过到一块。
第一位阿姨,跟前夫是做小生意的,离婚的时候这位阿姨分了两套房子和一些钱。跟我岳父怎么认识的我们不太清楚,那时候她四十大多,不到五十岁,长得挺好看,我岳父应该也是满意的。
总之我岳父准备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还把家里的房子重新装修了,并举办了一个比较隆重的婚礼,不像一般老头老太太二婚那样简单,总的花费也有几十万。我敢肯定,那时候我岳父是真心想要跟这个阿姨过日子的,不然也不会办得这么隆重。
这个阿姨是一个特别爱打扮的人,家里的家务从来不做,花钱也是不计后果的那种,有时候买件衣服几千块钱就花出去了,有她自己的钱,也有我岳父的钱。
阿姨还带了个上中学的女儿过来,岳父要负责家里的开支,还要给阿姨接送女儿,那时候岳父也想过要好好过日子,尽管阿姨花钱大手大脚,也没太计较。
后来出了一件事,阿姨的女儿没考上高中,上私立高中一年的学费要几万块,三年下来没个二十万都不够,快报名的时候,阿姨让我岳父先给她转十万,给她女儿报名。
我岳父一想不对啊,这是你的女儿,当初你们离婚协议写的也是阿姨的前夫要负责女儿学习上的费用,怎么轮得到他这个继父来出钱呢。
再说了,这才上高中就得拿这么多钱出来,往后上大学,出来工作,结婚还要买房子是不是都得掏钱,岳父想我是来跟你过日子的,又不是来替你养女儿的,出点生活费还行,不能什么钱都让我出,不能当这个冤大头,再说也没有这么多钱给她造。想清楚了,岳父就跟第一个阿姨分手了。分手之后这个阿姨还不依不饶,缠了我岳父好一段时间。
第二个阿姨,也四十多岁,是主动跟我岳父分手的。这个阿姨跟前夫离婚的时候也分了不少钱,人长得也漂亮,也是带着一个女儿。
五十岁就已经不用工作了,靠着收房租和前夫给的抚养费生活,整天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出门逛去。
可能是消费习惯不同,慢慢的就看不上我岳父了,我岳父这人虽然有工资拿,也存了些钱,但是平时花钱还是有些抠门,这个阿姨可能觉得找个这样的男人还不如自己过算了,最后就分开了。这个阿姨跟我岳父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只有几个月,分开的时候也很爽快,没有多纠缠。
第三个阿姨是做生意的,丈夫去世后认识我岳父的,阿姨的丈夫去世后她就带着她的儿子做生意,跟前两个阿姨相比,这个阿姨随和多了,性格也不错,儿子跟儿媳也挺好,我们还见过面,相处的不错。不过年龄大了些,跟我岳父认褒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这个阿姨家的房子很大,所以岳父跟阿姨在一起之后,是到她家住的。但是岳父到他家住,要干很多的活,除了每天买菜做一大家子人的饭菜之外,还要打扫家里的卫生,买菜跟物业费都是岳父出,除此以外,因为住在阿姨家里,岳父每个月还要给那个阿姨一千块钱。
那个阿姨平时都在厂里忙,没时间打理家里,岳父过去以后,这些事都是交给岳父,阿姨还有几个孙子孙女,也是岳父在负责,有时候厂里忙不过来,岳父还得去厂里帮忙。
分手的主要原因就是岳父觉得太累了,跟这个阿姨在一起,不但要出生活开支,还得伺候她一家人,岳父觉得自己是在花钱找罪受,身体也有些受不了,最后选择了分手。
跟第三个阿姨分手以后,岳父就想明白了,与其找一个城里的女人,自己又要出钱又要伺候的,不如从农村找个离异的女人,可以照顾自己的生活。
此时的岳父也已经六十岁了,他不想太过操劳了,就这样迎来了第四个阿姨。第四个阿姨是农村的老太太,六十岁左右,做事干净利索,除了长得没前几个阿姨好看,没什么可挑剔的。
这个阿姨有两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也不用她看孩子,刚跟岳父在一起的时候就说清楚了,岳父只要负担家里的生活开支就行了,两个人可以一起住在岳父家里。
谈妥之后那位阿姨就搬了过来,刚开始一个月还挺好的,岳父负责开支之外,每个月还会给点钱阿姨,算作是阿姨的零用钱。
但是第二个月开始,不断的向我岳父要钱了,经常是隔两三天就要一次钱,前面说了,岳父这人本身就是有点抠门的,他想着当初约定好了不用再给别的钱了,怎么又三天两天来要钱,这也太现实了。
给了几次之后,岳父不想给那个阿姨钱了,那个阿姨就回村里去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见有再联系了。
就这样,岳父的第四次搭伙也是以失败结束,此时距离岳母去世已经过去十几年了,这几个阿姨相处时间长的有两年,相处时间短的才几个月,看岳父那样子,还不打算罢休,还要继续找。
我分析了一下,岳父之所以没能跟任何一个阿姨长久的过下去,很大的原因是他们是二婚,没有感情基础,更不存在共同的利益,岳父跟那几个阿姨,都是站在各自的利益上对待他们的关系,最终利益消失了,关系也就结束了,说来说去二婚还是利益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