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再被立案索赔进行中

郑名伟 2024-08-05 19:48:4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日海智能,股票代码:002313)于 2024 年 8 月 3日发布收到证监会对公司《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427号)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日海智能曾于 2024 年1月4日发布受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的公告。深圳证监局查明:日海智能 2018 年至 2021 年利润总额分别为虚增 3,343.32 万元、 虚增 368.29 万元、虚增 878.12 万元、虚减 3,014.19 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37.58%、5.13%、1.5%、348.41%。导致日海智能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 400 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

日海智能股票2024年8月5日(发布被立案公告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以6.39元跌停价开盘,下跌10%。日海智能2024年3月31日股东4.69万。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为3.74亿股,至2024年8月2日收盘时市值约为26.56亿元。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提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现可提起索赔、登记。

因日海智能受到证监会两次立案,索赔分为两部分:

(一)在2019年4月24日以后购进,并持有至2023年7月13日以后卖出或还持有日海智能股票受损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

(二)2024年8月2日收盘时持有日海智能股票受损投资者可登记(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

日海智能索赔、登记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打印日),此交易记录日海智能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有电子版,也可先提供电子资料);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股票索赔律师郑名伟



0 阅读:1

郑名伟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