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上牌照才能正常上路行驶,这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常识,但是自行车也要上牌才能骑,倒是第一次听说?
纵览新闻报道,有网友在网上发帖吐槽,自己在4月9日收到一张奇怪的交通罚单!网友称,当天自己南京市区骑自行车,因为自行车没有牌照而被交警处以50元罚款!
随后这名网友向身边认识的亲朋好友说起自己的自行车因为没有上牌而被交警罚款的事情,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从来没有听说过自行车也要上牌才能骑的,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所驾校里面有学员交钱学自行车的,自己给家里人购买自行车也没有听老板说过要给自行车上牌!朋友们纷纷建议这个网友依法提交行政复议!
事情发生后,有记者帮忙联系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针对网友所提到的关于骑自行车因为没有上牌而被罚50块钱一事,进行确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对于交警的处理结果不认可,可以依法提交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意思很明了,即便是交警错了,也需要市民按照正确的流程去申请!
网友看法为什么执法人员犯下的错误,要让被执法者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小朋友们都知道,谁犯了错做错了事,谁就应该负责善后!
普通老百姓的时间也很宝贵,因为一件50块钱的冤案,就要耗费远超于50块钱的时间成本去维权,对于百姓来说,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很多辅警成员还没熟悉法律条文,还达不到直接上岗的条件,就被安排上街执法,不但不能管理好城市的交通,反而会制造更多的“冤假错案”!
看完这件事,我觉得,如果南京地区已经有规定自行车不用上牌,那么交警处罚错了为什么不能主动纠错,反而让市民去行政复议,浪费市民和复议机关的时间精力,太没有必要了!直接退还市民50块钱罚款,将罚单撤销,不就是一个电话的是吗?
各位网友怎么看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