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全易产权 2024-03-13 23:21:01

首创担保成立于1997年底,是北京市级成立最早暨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大力支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司始终坚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化、批量化、规模化的担保服务,独创了“注册资本金+托管资金”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在北京各区县设立了16个分支机构,与50余家银行展开合作,已累计为超过6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逾3600亿元的担保服务。截至2022年6月底,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2308亿元,总资产64亿元、净资产40亿元。

一、交易条件

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9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新股东持股比例由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确定。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充实公司注册资本,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公信力,更好支持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稳固北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主渠道地位。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

二、公司简介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首创集团下属公司,简称“首创担保”)成立于1997年底,2003年7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战略重组,是北京市级成立最早暨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大力支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率先建立起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是北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主渠道。截至2022年6月底,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2308亿元,总资产64亿元、净资产40亿元。

首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的国有大型综合投资集团,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生态环保、城市发展、金融服务为主业,以文化体育为培育业务的“3+1”产业体系,截至2021年底拥有3家上市公司和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资产总额超4200亿元,连续多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首创担保公司始终坚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化、批量化、规模化的担保服务,独创了“注册资本金+托管资金”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在北京各区县设立了16个分支机构,与50余家银行展开合作,已累计为超过6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逾3600亿元的担保服务。先后获得信贷市场主体评级AAA级及资本市场主体评级AA+级,曾获得全国最具竞争力融资担保公司、全国最具领袖力担保机构等殊荣。2022年,公司在北京市首年首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中,取得评定结果为“优”的佳绩。

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首创担保公司将始终高举政策性担保旗帜、坚定不移地履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突出政策性业务特色,贯彻和创新“1238”发展战略——坚持“政策性定位、稳中求新、稳中求进”一个总基调,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目标统一,抓好“风控、创新和文化”三条工作主线,完善“政府财力支撑体系、银担合作支撑体系、区县合作支撑体系、再担保支撑体系、风险管理支撑体系、金融科技支撑体系、产品研发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支撑体系”八大支撑体系,推进金融科技“2321”工程、优化业务结构、培育工匠精神、弘扬“1+8”文化,坚持定位、顺势有为,拥抱新时代、增加新动能、打开新局面、谱写新篇章,努力成为“北京领军、国内一流、最具竞争力”的担保机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行稳致远。

三、发展历程

2022年,云担保3.0上线。在北京市首年首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中,取得评定结果为“优”的佳绩。

2018年,数字化转型。贯彻落实首创集团科技发展战略,开展金融科技“2321”工程,推进“智慧担保”体系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发展,以金融科技手段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

2016年,变革创新。提出“1238 计划“,坚持一个总基调(稳中求新、稳中求进),实施“双轮驱动”,抓好风控、创新、文化三条主线,完善八大支撑,推动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

2012年,增资扩股。北京市财政增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2308 亿元,市国资公司成为第二大股东;提出“四个创新、三大重点、三大举措、五大保障”;担保业务进入多元、创新发展时期。

2003年,战略重组。注册资本达 3.065 亿元,完善担保业务运行体系、担保产业链,提出“两个轮子一起转动”思路和“中小企业投融资综合服务商”发展方向,担保业务快速发展。

1999年,体系搭建。搭建担保运行体系,建立区县网络及银行合作网络,基本确立北京市担保主渠道地位。

1997年,公司成立。成立首创信保,确定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担保资金,担保业务起步。

四、主营业务

1、特色系列产品

(1)普惠金融·绿通系列

为充分体现首创担保的政策性功能定位,落实国家着力发展普惠金融战略,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公司基于自身评审技术、与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的资源合作,推出以大数据标准化、 快速审批为特色的"绿通"系列担保产品,包括:"小微担"、"银担e保通"、"银担总对总"、"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及"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

(2)科技金融·"鸿鹄"系列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首创担保全面提升对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支持力度,针对企业所处不同发展阶段及知识产权融资需求推出"鸿鹄"系列担保产品,包括: "创业贷"、"加速贷"、"展翼贷"、"智融保"、"科技快贷"、"鸿鹄e贷"及"专精特新保"。

(3)文化金融·"常青藤"系列

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有关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特征以及北京市文创企业的特点,推出专注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 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产品————"常青藤"系列。

(4)商贸金融·"千帆"系列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和全国稳外贸工作会议精神,在北京市商务局的主导和资金支持下,首创担保积极为北京市外贸领域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 并开发了"千帆"系列担保产品。其中,针对外贸型企业的"政保贷"平台共五款产品,集出口信用保险、政府担保基金(北京市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银行等将信、保、贷金融资源为一体。此外,首创担保 聚焦汇率避险等各类金融工具使用场景,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工具有机嵌入,针对"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创设"远期保"的担保产品,力争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外贸中小微企业"全领域"、"全模式"的 融资服务支持。

(5)保证担保·工程担保系列

首创担保凭借自身资信实力通过与多家银行机构合作为广大建筑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多种工程保证担保业务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首创担保的工程担保业务模式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由首创担保或首创担保委托的银行作为担保人向保函受益人提供担保, 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2、“云担保”系统

“云担保”系统是首创担保公司推出小微企业线上业务服务系统,于2017年开始测试,2019年09月正式上线,2020年进行了系统迭代,2021年完成了多项产品功能的优化拓展。

目前,“云担保”线上业务系统以“线上一键通”为设计宗旨,具有操作简便、流程快捷、支持远程服务等特点。现已实现客户贷款线上申请、资料上传、第三方数据接入、线上审批、与客户线上签署电子合同以及向银行线上出具担保意向书等功能,为客户提供足不出户即可获得银行贷款担保支持的便捷服务。

3、业务范围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及企业主(个人)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及配套综合金融服务,可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和金融服务需求。公司拥有众多为中小微企业设计的标准化担保产品,也可为科技、文创、贸易、制造、服务和出口等各类企业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

(1)贷款类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流动资金提供贷款担保

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为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基本建设投资等提供贷款担保

承兑汇票担保:为承兑汇票出票人开具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信用证贷款担保:为企业信用证开具及打包贷款融资提供担保

项目订单融资贷款担保:为企业基于项目订单进行贷款融资提供担保

并购贷款担保:为企业并购贷款提供担保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担保:为信托公司发行投向中小企业的集合信托产品提供担保

供应链融资担保: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2)资本市场类担保

中小企业私募债担保: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

短期融资券担保: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

资产证券化担保:为企业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融资提供担保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3)政府资金支持类担保

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及商贸流通企业担保:受托运营管理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及商贸流通企业担保平台”,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

北京市外经贸企业担保:受托运营管理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受托运营管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妇女联合会设立的“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

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受托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担保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

(4)非融资性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为工程建筑领域企业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保修保函等担保服务

诉讼保全担保:为诉讼案件中的原告方或被告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或解除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5)“担保+”配套金融服务

担保 + 周转资金服务:通过“接力贷”、“接力保”等产品化服务,为担保客户提供最高3000万元短期周转资金服务

担保 + 债券 + 投资:在为企业发行双创债、公司债等债券提供担保增信的基础上,可单独、联合或推荐其他机构认购债券份额

担保 + 可转债 + 投资:基于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在为高成长性企业发行可转债提供担保增信的基础上,可单独、联合或推荐其他机构认购债券份额

担保 + 资管产品 + 投资:通过资管机构设立资管产品向企业发放贷款,在提供担保增信的基础上,可单独、联合或推荐其他机构认购资管产品份额

担保 + 附加认股权/期权:在为高成长性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时(包括贷款、债券、资管产品等),可与其签署附加认股权 / 期权协议,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

担保 + 融资咨询:为企业提供融资方案设计以及金融机构引荐等相关服务

4、业务流程

(1)融资性担保业务流程

(2)工程保证担保业务流程

(3)诉讼保全保证担保业务流程

五、核心竞争力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逐步从“五位一体”担保运行体系发展成为目前“八大基础支撑体系”:

1、四大外部支撑体系

政府财力支撑体系

银担合作支撑体系

再担保支撑体系

区县合作支撑体系

2、四大内部部支撑体系

风险管理支撑体系

产品研发支撑体系

人才队伍支撑体系

信息化支撑体系

六、财务状况

七、股权结构

八、对外投资

七、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现状,以不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增资价格进行增资。

4、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基础服务费支付至指定账户。

5、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意向投资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对成为融资方股东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成为融资方股东的资格条件。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投资方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投资方符合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并且意向投资方知晓即使最终被确认为投资方,亦不意味必然能获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并成为融资方的股东。

7、本次公开增资须以货币进行出资,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

8、其他信息详见备查文件。意向投资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后,方可查阅相关备查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八、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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